展开频道 收起频道

《武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出炉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1-15 07:12 来源:
【字体:

  (武汉晚报记者 夏琼)昨天,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武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预案》规定:政府一旦发布突发事件预警,应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公众公开信息,宣传避免和减轻危害的常识,并公布咨询电话。

  总体应急预案将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并按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较大)和Ⅳ(一般)。

  全市将建立三层应急指挥机构: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下设洪涝灾害、地震、火灾、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20个专项应急委员会,同时设立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

  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突发事件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划分为一、二、三、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予以标示。

  对在突发事件中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责编:宗夏

一周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