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大版黄金十条出台 每年投1000万加速智力变财富
(长江日报 记者朱建华 通讯员王潇潇)每年拿出1000万元作为基金,支持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教职工下海,3到8年内保留其原身份,成果完成人及其研发创业团队最高可获70%股权奖励,鼓励和支持有创业条件的学生(尤其是研究生)进行创新创业……
昨日获悉,18日,华中科技大学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鼓励师生在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兼职创业,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对院系工作的考核。这是继武汉大学后,又一所本地部属高校对武汉促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黄金十条”的具体响应。
新规提出,支持教师和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努力在东湖高新区打造具有该校技术背景的企业集群。该校国家、省部级科研平台向社会开放,为企业科技创新服务。据统计,该校目前有国家、省部级科研平台85个,其中国家实验室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5个。
去年,武汉市政府与华中科大签署协议,共建武汉智能装备工业技术研究院和武汉光电工业技术研究院。华中科大此次提出,鼓励教师和科研人员带科技项目到工研院工作,支撑并引领武汉市战略新兴产业发展。
华中科技大学产业集团承担着该校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双重职能,直接投资控股、参股及全资企业55家,截至2011年底资产总额79.32亿元,华工科技、华中数控等一批企业享誉海内外,业内人士认为,华中科大此次新规,或会批量成就一批富翁教授和研究生老板。
责编:娄琦
一周热门
- {{index+1}}{{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