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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施行食品购假工商先赔 已赔付4124件31万元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1-21 09: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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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 胡勇谋 通讯员 彭为红 实习生 董佳临)买到假冒食品,不仅能先得到赔偿,举报还有奖。昨日,来自省工商局的统计称,自2011年3月试行“食品购假工商先赔”以来至去年年底,全省工商系统共先行赔付4124件,赔付金额31.01万元。

  统计称,2012年,我省工商组织食品抽检12317个批次,共检查食品经营主体125万户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7万件,案值3691.16万元。今年,我省将大力推广应用“食品流通电子追溯系统”,到2013年底前,全省食品批发户、大商超、婴幼儿乳粉经营户80%以上应用追溯系统,相当于食品的“身份证”。

  省工商局还将继续推进食品购假工商先赔,并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对获得先行赔付的消费者,符合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条件的,向当地食安办或上级有关部门,申请举报奖励。具体可咨询当地12315。

责编:娄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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