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中心城区和新城区结合部乱象问题
(长江日报)承诺单位:中共蔡甸区委 蔡甸区人民政府
承诺人:彭巧娣
(蔡甸区区长)
承诺内容:
我区就新天大道与汉阳区结合部,318国道常福段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结合部的沿线综合整治工作,现作如下承诺:
一、关于新天大道与汉阳区结合部
1、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控管和查处力度,突出解决乱搭乱盖、违法建设等问题。对新的违法建设,实行快速处置,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坚决杜绝新的违法建设产生;对2000平方米的历史违法建设,加大拆除力度,确保2013年6月30日前拆除完毕,并形成对违法建设进行从严治理的高压态势。
2、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加大资金投入,购置高压清洗车、垃圾压缩车、园林绿化喷洒车等设备,增添垃圾容器,增加清扫保洁人员,加强日常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确保无暴露、积存垃圾。加大对乱泼乱倒、损害环卫设施等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3、依托新天大道实施增绿扩绿,绿化美化环境。因地制宜搞好生态绿化、花卉,实施绿化提档升级。在2013年5月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
4、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规范经营行为。组织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市场巡查,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疏导惩治相结合,加强无证无照和占道经营摊点整治,规范经营秩序。
二、关于318国道常福段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结合部
1、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加大投入,购置清扫保洁设备,增添垃圾容器,增加清扫保洁人员,严控车辆带泥上路,保持道路干净整洁,确保道路及周边无暴露垃圾。
2、确保道路完好无损,加强道路的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对道路及相应设施破损情况及时维修,确保道路的完好。
3、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占道经营。充分整合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齐抓共管,确保无证经营和占道经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4、设立24小时投诉电话69605618,对群众的投诉立即组织核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查处、回复率100%。
承诺单位:中共洪山区委 洪山区人民政府
承诺内容:
我区就107国道(区界—园艺场)、李纸路(区界—板桥村)、文化大道(区界—新路村)沿线综合整治工作,作如下承诺:
1、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一是配合市城投公司加快李纸公路建设步伐(全长6.7公里);二是配合市建委、武汉地产集团推进107国道的升级改造(三环线—红霞段,全长3.57公里);三是对文化路洪山段实施高标准管理。
2、加快推进结合部城中村改造工作。结合巡司河改造,在市政府重点办指导下,加快李纸路沿线板桥等6个村城中村改造;加快107国道沿线和青菱街横堤等11村1场的统征储备改造工作。
3、加快园林绿化建设,提升景观美化档次。一是完成丽水西路绿地建设5000平方米;二是配合道路工程施工,对107国道、李纸路等道路加快绿化建设步伐,提升绿化管养水平。
4、坚决遏制城乡结合部违法建设。按照全覆盖的要求,突出城乡接合重点部位,加大巡查控管力度,建立和完善执法联动、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建设做到早期发现、及时制止和查处,坚决杜绝新的违法建设产生。
5、确保城乡结合部环境面貌良好。积极开展城乡结合部道路和城中村村湾内环境卫生整治,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建筑工地施工管理,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解决建筑、生活垃圾乱堆放问题。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努力改善城乡结合部环境面貌。
6、加大无证经营整治力度。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无证经营得到清理和规范;主干道、连通道路和学校周边的无证占道经营基本清除;各类卖场的无证经营行为基本杜绝。
7、设立24小时投诉电话87393996,对群众投诉的问题立即组织查处,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查处、回复率100%。
承诺人:陈新垓
(洪山区区长)
承诺单位:中共青山区委 青山区人民政府
承诺内容:
对我区与化工区之间的青化路(八吉府路—青江大道)沿线进行综合整治,现作如下承诺:
1、加快道路建设。加紧推进青化路延长线(青化路—青江大道)的建设,建设工程全长1.2公里,为双向六车道的城市主干道,2013年7月31前全线贯通。
2、依法拆除违法建设。重点控制青化路(八吉府路—青江大道)违法建设,坚决杜绝新的违法建设产生。
3、加强道路沿线环境整治。重点对青化路(八吉府路—青江大道)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现象依法依规从严管理;对青化路(八吉府路—青江大道)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除,合理增设垃圾容器45个,严控渣土清运,落实日常清洗、压尘、保洁,实现长效管理。
4、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对青化路(八吉府路—青江大道)路段提升植物层次,完善植物配置,强化养护管理水平,新建道路配套绿地2.9万平方米,年底基本完成该段配套绿化美化建设。
5、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和执法监督机制,充分整合执法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合力。通过集中整治,年内基本取缔青化路(八吉府路—青江大道)沿线无证经营。
6、设立24小时投诉电话68865375,对群众投诉的问题立即组织查处,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查处、回复率100%。
承诺人:何建新
(青山区区长)
承诺单位:中共汉阳区委 汉阳区人民政府
承诺内容:
我区就汉蔡路(区界—孟家铺立交)沿线综合整治,郭琴路(米粮立交—汉江苑)道路环境整治工作,作如下承诺:
1、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重点对汉蔡路周边三眼桥村、董家店村、快活岭村的无证经营行为开展清理整顿,11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坚决杜绝新的无证经营产生。
2、加大依法拆除违法建设力度。完善查控违机制,重点对永丰街三眼桥村、董家店村、快活岭村三个村的违法建设共7000平方米依法依规拆除,确保11月底前拆除完毕。
3、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对永丰街三眼桥村、董家店村、快活岭村加大环卫投入、增加环卫设施、健全环卫作业机制,12月底前通过整治,实现生活垃圾规范管理,区域环境明显提升。
4、提升绿化水平。11月底前对汉蔡路、郭琴路承诺路段进行环境整治,对道路绿化提档升级。
5、强化交通秩序管理。重点规范孟家铺路段交通设施,整治车辆乱停现象,确保该路段的交通畅通。
6、设立24小时投诉电话13871112345,对群众的投诉立即组织查处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查处、回复率100%。
承诺人:徐洪兰
(汉阳区区长)
承诺单位:中共硚口区委 硚口区人民政府
承诺内容:
1、加强我区与新城区结合部的城市管理。严格控制新增违法建设,坚决杜绝新的违法建设产生;加强环境整治和管理维护,确保承诺范围内5万平方米道路干净整洁、平整完好;确保两区结合部硚口区域无建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强化交通管理,加大对机动车乱停乱放,黑的、摩的的执法管理力度。
2、加强两区结合部的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华生城市广场四期周边金海东路建设,不断优化居民出行环境。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完成工农路(区界—东风日产4S店)、古田二路延长线(区界—蓝焰物流大门)绿化提档升级工作,新增绿化面积1.6万平方米。
3、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完善执法机制和执法监督机制,年内取缔沿线无证经营场所,强化日常监管,坚决杜绝新的无证经营产生。
4、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制定两区结合部环境整治目标考核办法,对整治工作进行严格考核。
5、设立24小时投诉电话83777777,对群众投诉的问题立即组织查处,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查处、回复率100%。
承诺人:景新华
(硚口区区长)
承诺单位:中共江汉区委 江汉区人民政府
承诺内容:
现就辖区园博会园区、三环线、姑嫂树路沿线综合整治工作,作如下承诺:
1、做好三环线及园博会园区内的查控违工作。全年拆除各类违法建设约5000平方米,坚决杜绝新的违法建设产生。
2、治理各类垃圾乱堆乱倒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积极支持配合姑嫂树机场二通道改造建设,加强姑嫂树路(三环线—罗家嘴)环境综合整治,坚决杜绝新的违法建设产生,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力度。
4、按照规划要求,做好张公堤城市森林公园绿化美化工作,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景观要求,适时进行修剪及养护,做到绿带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确保绿化景观效果。
5、设立24小时投诉电话85850939,对群众投诉的问题立即组织查处,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查处、回复率100%。
承诺人:张俊勇(江汉区区长)
承诺单位:中共江岸区委 江岸区人民政府
承诺内容:
我区就汉施路平安铺段(区界—坝网桥段)、府河大桥三金潭段(区界—三金潭立交)、塔子湖东路梦湖香郡段(区界—梦湖香郡)、老岱黄路(区界—堤角边路口)沿线综合整治工作,作如下承诺:
1、依法拆除违法建设。完善查控违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拆除承诺范围内8000平方米的违法建设。上半年完成50%,年内基本完成沿线违法建设的拆除工作,坚决杜绝新的违法建设产生。
2、整治道路环境。落实对承诺范围内120000平方米道路的清扫保洁责任,配备专业车辆,确保道路干净整洁见本色,道路平整完好无破损,无暴露垃圾,完善环卫设施建设及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垃圾日产日清。
3、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完成汉施路、塔子湖东路、三金潭立交周边绿化提档升级工作,建设绿地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建立日常绿化管养机制,不断优化品种,增加绿量,增设园林小品,提升管护水平,年底前全面完成绿化美化目标。
4、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充分整合执法力量,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和执法监督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年内基本取缔沿线无证经营,强化日常监管,坚决杜绝新的无证经营产生。
5、整治道路交通。实施老岱黄路(检查站—堤边路口)维修工程,增设交通标识,规范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6、设立24小时投诉电话82410810,对群众的投诉立即组织核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查处、回复率100%。
承诺人:黎东辉
(江岸区区长)
责编:王霖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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