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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2013年十个突出问题整改公开承诺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2-21 08: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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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单位: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承诺人:丁雨(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承诺内容:

  1、加强对涉湖违法排污行为的监管。对89个重点湖泊每2个月现场检查一次,每季度对涉湖排污企业抽检一次;对77个非重点湖泊纳污状况进行排查,10月底完成。

  2、加大对向湖泊直接排放污水的企事业单位违法排污行为处罚力度。对未批先建、违反“三同时”制度、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市政排污口涉湖违法排污行为,及时通报给相关责任部门调查处理。

  3、做好湖泊水质监测工作。每单月监测、双月上旬定期通报全市89个重点湖泊水质监测信息;全年监测并于11月发布全市77个非重点湖泊水质监测信息,为湖泊保护工作考评提供依据。

  4、进一步严格涉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对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责令停止建设;对未按要求同步建设环保设施的项目,一律不批准投入生产(使用);对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且湖泊无环境容量的涉湖建设项目,一律实行环评限批。对上述违法建设项目,于5个工作日内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5、畅通投诉举报热线12369,有诉即查,有诉必查。接到投诉12小时内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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