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2013年十个突出问题整改公开承诺
8、及时有效维护城市公共设施正常运行
承诺单位:武汉市城市管理局
承诺人:干小明(武汉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承诺内容:
1、开展以老旧人行道翻修为主的专项整治,完成15万平方米人行道的维修。
2、狠抓市政道路日常养护,提高市政道路质量,完成不少于20万平方米的道路维修任务。对破损严重需大修或重修的道路,3月底前报请市政府纳入城建计划。
3、健全问题发现机制。通过城管数字化平台(12319)和市长专线(12345)等渠道及时办理群众投诉,及时转至相关区和权属单位进行处置;督促各区通过网格化管理平台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区和各权属单位建立专门的巡查队伍,每天进行巡查,1周内全面巡查一次,及时发现问题。
4、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对影响行车安全的道路破损、井盖破损及严重影响市容和交通的架空管线问题,受理后责任单位1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勘察情况,确定权属,2小时内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特别严重的问题,市级主管部门要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协调督促整改。
5、建立及时整改机制。城市道路缺失井盖24小时内补齐、工程性井盖7个工作日内恢复、异形需重新订制井盖15个工作日内恢复。接到城市道路以外病害井盖的投诉,通知相关单位处置。对于突发性影响行车安全的道路病害,小面积道路破损1至3天内修复,特殊道路病害7天内查清原因,形成修复方案。
6、将道路、井盖破损及影响市容和交通的架空管线的整改工作纳入城市综合管理日常考核范围,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并通报批评;对责任单位应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而不追究或不及时追究的,移交监察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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