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严查学校食堂安全 自查开学后1周内完成
(长江日报)(记者魏娜 通讯员梁炜)昨天,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
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有效防控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要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排查以组织制度建设、应急处置、许可情况、食堂环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况为重点内容。
通知特别强调,各有关食品药品监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县(市)和学校作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的重点,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我省要求通过学校自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强化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措施。其中学校自查工作应在开学后1周内完成。
责编: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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