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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对于违规提取公积金者 5年内禁提禁贷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2-26 07: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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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晨报记者 胡继权)记者昨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中心将对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全面排查。对于违规提取者,在5年内停止其提取住房公积金、停办其住房公积金贷款。

  近期,该中心将组织专班到各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进行检查。发现有通过伪造、变造提取资料等手段,违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将按规定责令限期退回所提资金,冻结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在未来5年内停止对方提取账户公积金、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业务。

  对参与伪造、变造提取资料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员,将立即停止其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以伪造、变造提取资料等手段违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责令期限退回所提资金,并可以处以所提金额的10%以下的罚款。同时,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有权停止该职工在5年时间内提取、贷款等业务的办理,并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责编: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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