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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名义买房能不缴个税?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3-09 05: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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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晚报 记者王丹妮)昨天,记者在武汉房地产交易中心碰到好几个“以公司名义”登记房产证明的人,一旁的中介也神秘兮兮地推荐道:“以公司名义”买房,既不限购又能避20%的个税,未来将是避税良方。

    按相关规定,目前武汉并没把公司名义购房纳入限购范畴,以公司名义卖房,也不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一位资深炒房客向记者表示,完全可以注册“一个公司一套房”的房公司。增值后,以转让公司股权的方式把房屋卖掉,可以规避税费。

    这样真的行得通吗?昨天,记者专程走访了理财师、二手房中介和市地税局,他们表示:难度和风险很大,得过三关。

    第一关:不能贷款。工商银行湖北分行营业部理财师肖婷认为,公司购房对普通人来讲不适用,因为不能办理按揭贷款,购房者得付全款。如果找亲朋好友凑齐房款,再以公司固定资产方式进行抵押贷款的话,利率会执行1.1倍至1.3倍,利息支出超过当前房产租金回报率,不划算。

    第二关,办证税率略高于个人。“无论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只要是以公司名义购房,均需按照房款的3%缴纳契税(与二套房税率相同)。其次,公司购房还得多缴纳房产税和印花税”,市地税局人士介绍。

    记者以首次购买一套100平方米、总房款125万元的5年内二手房为例,分别计算了以个人名义购房和以公司名义购房的转让税费,发现按现行规定“公司购房”仍要多缴纳税费2万多元。个人购房转让首套住房:税费支出=契税1.875万(125万×1.5%)+营业税7.25万(125万×5.8%)+个人所得税1.25万(125万×1%)=10.375万元 单位购房转让:税费支出=契税3.75万(125万×3%)+营业税7.25万(125万×5.8%)+房产税1.05万(125万×70%×1.2%)+印花税0.625万(125万×0.5%)=12.675万元 

    第三关,公司持有房产需纳税。公司性用房自取得后,应于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缴纳一次城市房地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一直缴纳到公司不再持有该房屋。如果要将公司性用房转到个人名下,就得补交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以及企业所得税,所缴总额并不低于个人所得税。

(责编: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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