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政策调控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可退还定金或首付款
武汉晨报讯:政策出台后有些购房者已付首付但还未办理申请贷款,政策变化必然导致有些人提高自付部分,甚至影响买房计划,或要加上新的购房人名字而需要撤销合同。房管部门人士称,近年来国家调控政策较多,由此导致购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或首付款。
据2011年最高法院《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关于在民事审判中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问题”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按揭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以房贷政策变化不能办理按揭贷款导致无履约能力为由,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返还所收受的购房款或定金的,经审查,买受人的确因房贷政策变化而不能办理约定的按揭贷款,对其请求可予支持。
责编: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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