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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狱中成被告 办案法官找出27张还款凭证洗冤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3-22 05: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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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 记者冯劲松 通讯员徐丹丹)王强父子正在服刑,债主杨林告其欠款75万元未还,王氏父子称已还34万余元,但拿不出证据。官司打到市中院,法官从王家杂物中清出27张还款凭证。市中院昨日披露了这起借贷官司。

  狱中收到巨额欠款判决书

  2011年夏,王强因诈骗罪在蔡甸某监狱服刑,收到洪山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令他及儿子王灿向杨林返还借款75万元。

  2008年7月17日,王灿及妻子向杨林借款10万元,王灿夫妇则将名下一套房产抵押,约定如3个月后未还款,杨可自行处理。其后,王灿夫妇及父亲王强又分5次向杨林借款共计65万元,均未按约定还款。

  2010年3月起,杨林多次联系王家人无果,诉至法院,请求判令3人还其75万元及利息;若被告无偿还能力,请求法院判令将房屋归自己所有。

  还款34万无凭证 一审王家败诉

  王强辩称,向对方卡中还过34万余元。

  据介绍,王家与杨失去联系,是因为2010年3月31日起,王家父子涉嫌诈骗被看守所关押。王强称,2008年7月17日起,每月按所借款项的10%还款给杨林,大部分款项存入其建行卡。

  王强未能提供具体的转账账号。2011年7月,一审判决王家偿还杨林75万元。

  法官杂物中寻出27张还款凭证

  二审期间,市中院承办法官赴蔡甸和沙洋监狱,询问服刑的王强、王灿,要求两人仔细回忆,是否留有还款证据。

  王强隐约记起曾留有当时的存款凭证。法官陪王强女儿搜遍家中各个旮旯,最后从杂物中找到向杨林汇款的27张凭条,累计34.45万元。

  今年3月5日,杨林当庭认可王家还款34.45万元。此案将择日宣判。

 责编: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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