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价格买下经适房 二手房匆忙成交隐患逐渐显现
不仅交易量增加了,成交效率也大大提高。据百居易、华明达等多家连锁房产中介公司介绍,以前,二手房的成交周期往往需要1个月,现在两三天内就完成从看房到签合同整个流程的大有人在。
因匆忙交易导致的纠纷隐患逐渐显现:有的买家未看清房屋性质和房屋质量,有的卖家本来有“免税”资格却低价抛售,有的房产中介浑水摸鱼乱收费……
未看清房产性质,商品房价格买下经适房
十多天来,赵女士心里一直不太舒服:她以8000元单价购买的一套二手房,竟然是经济适用房。
去年,赵女士和家人看中武昌徐东某小区的一套二手房,但由于价格谈不拢,购房计划搁浅。今年3月1日,“新国五条”出台,她担心房东会将因此增加的20%个税转嫁给买家,被迫重启购房计划,短短10天之内就和房东谈好价格、签好合同、完成过户。
这时她才发现,自己以8000多元单价购买的二手房,是一套土地性质为划拨的经适房。“我以前就知道这是个经适房小区,却不知道土地性质跟商品房有差异。当时问中介,中介说我们是自住,没有任何影响。”赵女士说,“我担心的是,如果以后拆迁,划拨性质的用地不能和出让用地同等赔偿。”
该小区是武汉最早摇号销售的经适房,由于销售时间超过5年,按规定可以上市交易,此前对外公开销售的价格不到3000元。而这一片区的纯商品二手房价格为8000元—9000元,意味着赵女士以商品房的价格购买了经适房。
八旬太婆房产赠孙女,床上急签单身证明
3月14日一大早,武昌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就来到80多岁的韩婆婆家中,让躺在床上的她在“单身证明”上按下手印。
老人的家人告诉记者,韩婆婆丧偶多年,其名下有一套房产,早已说好要赠给孙女,却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新国五条”出台后,家人担心要多缴个税,催她赶紧过户,以免夜长梦多。
但武汉市房管局介绍,像韩婆婆这样把房产过户给直系亲属,如果是通过赠予方式,可以免征个税和营业税,根本不受新政影响。
据21世纪不动产、顺驰置业等多家房产中介公司介绍,他们近期受理的二手房交易中,一些房东因急着出手,主动降价抛售。顺驰置业(武汉)总经理张葵说,交易5年以上唯一住房,很可能将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而武汉类似二手房约占20%,全年成交约7000套。
顾不上仔细看房,交易后才发现房顶漏水
急着买房、过户的这一周,胡先生把所有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与房东讨价还价、在房产交易中心排队上,甚至都没来得及仔细看看房子本身。
完成过户后,他定下心来看房子,这才发现房顶有漏水痕迹。“虽然只有巴掌大的一块,但我担心以后会越来越大。”他说,如果漏水是由外墙裂痕引起,解决起来相对方便一些;但如果是邻居装修损坏防水层导致的漏水,那就非常麻烦,“因为水会在墙里面到处流走,不知道从哪里漏出来,今天可能在这里,明天又可能在那里。”
胡先生赶紧再度联系房东,房东一再保证房顶水渍是由潮湿引起,绝非渗水。但他心里仍然不踏实,硬是要求房东退还2000元钱,作为维修费用。
“如果真是防水层出了问题,这点钱根本解决不了问题。都怪我买房时太着急,没有仔细看房,现在只能希望房东没有骗我了。”他说。
部分中介趁机乱收费,请交易者擦亮眼睛
让人操心的不仅有产权性质等问题,对魏女士来说,如果不是多了个心眼,她这次匆忙买房可能要多花近万元冤枉钱。
“中介一开始告诉我,说免费帮我办理过户,只是代收6.7万元税费。”魏女士告诉记者,但她坚持自己办理过户手续,最终只花了不到6万元。
但在过户现场,中介经纪人拿出一张收据,称她还要再缴纳一笔费用。她一看,原来是2000元的房产价值评估费。“武汉去年不是已经开始电脑估价,取消评估费了吗?”魏女士提出质疑并拒缴。
记者了解到,武汉对中介佣金的收取规定了上限比例,如总价100万元以内的二手房,中介佣金为总房价的1%。但对中介代收项目没有收费细则,由买房人和中介协商。即便如此,中介要求买房人支付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显然是违规行为。建议交易人一定要仔细看清各种费用,如遇乱收费,可向房管或工商部门投诉。
三月底新政“落地”,抢成交切莫抢出麻烦
根据住建部要求,“新国五条”各地实施细则须在3月底之前出台。武汉市房管局承诺,所有手续齐全的房产过户申请,只要一经受理,即便在办理过程中新政“落地”,仍旧按照原政策办理。
记者采访发现,有买家为求尽快成交,而签下税费全包协议,并因此埋下隐患。
据了解,二手房正式成交前,买方大多要向中介和卖方支付定金甚至首付,比例最高可占总房价三成左右。盲目承诺税费全包,一旦新政正式执行而过户流程尚未开始,买家成本将大大增加;而如果到时反悔,预先支付的钱很难收回。
按规定,武汉对办理房产证5年以上的二手房交易免征营业税,对5年以下的按总价5.8%征收。因此,部分交易者签订合同后,先不过户,而是准备拖过5年时限再办理手续。去年,武汉正式上线存量房评估系统,即以系统评估作为二手房交易计税的基础,5年内房产升值部分也将纳入计税,导致出现大量已经交易多年的二手房纠纷。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良涛认为,如果交易双方对可能出现的状况没有事先约定好,未来难免出现纠纷,“因此虽然时间紧迫,但建议双方还是多多考虑可能出现的风险,并事先约定好,如:什么情况下可以退房?如果新政执行而过户手续尚未受理,是停止交易还是税费各付一半?只有这样,一旦出现突发状况,双方处理时才有据可依。”
责编 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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