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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代步车载客属非法营运 最高可罚1万元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3-27 06: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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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 记者李俊 通讯员李钧 陈军丽)昨日,记者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处获悉,残疾人代步车载客属于非法营运。从4月9日起,凡是非法营运的残疾人代步车,将被暂扣并处以最高1万元罚款。

  据市残联统计,全市有残疾人代步车147台。这种“代步车”是下肢有残疾的人士代步专用,不能从事客货运输。然而,一些车主在代步车上悬挂黄色顶灯,上标“自强代步”字样从事非法营运,且呈上升趋势。目前主要集中在汉阳、硚口、青山三个区。

  为了确保残疾人车主无后顾之忧,民政部门将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车主应保尽保。劳动保障部门为从事非法营运的残疾人车主提供一定数量的工作岗位,安排其就业。

责编:娄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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