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揽下百万“债务”妻子净身出户 癔症女子讨回4套房产和95万元
(长江日报 记者冯劲松 通讯员李绍红 花耀兰)一场蹊跷的家族债务官司,让家境原本殷实的晓玲夫妻负债累累,事后丈夫提出离婚,她才如梦初醒,原来是丈夫做笼子转移资产,逼她净身出户。昨日从市检察院获悉,我市首起民事调解书抗诉最终结案,为弱女讨回近百万元现金、4套房产。
2013年春节过后,晓玲获得前夫支付的95万元现金,并拿到2套商铺、2处住房产权证明,她在母亲及姐姐陪同下,到江岸检察院,给办案检察官送锦旗致谢。
晓玲说,自家厂房拆迁,开发商补偿估计价值逾千万元,可这一喜讯却让她官司缠身,家庭破裂,差点流落街头。
蹊跷的债务官司 男方爽快认账
2009年,晓玲被丈夫阿峰的3个姐姐起诉,要求晓玲夫妻共同偿还104万余元借款。起诉书称,2005年阿峰先后向3个姐姐分别借款55万元、14万元和12万元,并承诺2008年偿还,却一直拖欠,要求夫妻俩共同偿还本息。
2010年1月,在法庭上阿峰爽快地认账,随后在法庭主持下形成调解书,内容称,晓玲夫妻俩同意在一定期限内偿还全部债务,夫妻分别在3份调解书上签字。
按调解结果,晓玲夫妻要在当年2月13日前,一次性支付本息104万余元。当年4月,晓玲夫妻未能及时还债,法院下达强制执行通知书,阿峰随即与3个姐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将自家1400余平方米厂房以每平方米700元的价格,划归她们所有。
绝情的离婚官司 女方猛然醒悟
2011年4月,债务纠纷调解书执行一年多,阿峰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在离婚诉讼中,阿峰称由于家庭财产都用于还债,目前负债累累,无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如果晓玲同意离婚,他将独自承担家庭全部债务。
此时晓玲猛然醒悟,其家人也一致认为,前面的债务官司是阿峰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设的局,目的是让晓玲净身出户,自己独得拆迁补偿。
据晓玲母亲介绍,晓玲19岁嫁给阿峰,夫妻生活22年,并育有一子,还在上学。2004年起夫妻俩感情出现问题。因为婚姻生活压抑,晓玲精神逐渐出现问题,2009年被诊断为癔症性精神病。
抗诉民事调解书 双方达成和解
2010年4月,晓玲向市中院申请再审债务官司,但因无法证明签字时发病,也没证据证明阿峰虚构借款事实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被驳回。
此后,晓玲母亲向法院申请称晓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委托精神病院鉴定。鉴定书称晓玲“在协议书上签字时情绪激动,实质性辨认能力削弱,其签字当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010年9月,法院宣告晓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011年8月,晓玲在律师及家人陪同下向江岸区检察院提出申诉。律师表示,晓玲根本不具备表达真实意思的行为能力,协议内容严重损害晓玲个人利益,她即使签了字也不是本意,调解协议应属无效。
经过调查审核,江岸检察院民事行政科认为,晓玲签字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在调解书上签字超出她当时健康状况所允许的能力判断范围。当年9月,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
为避免晓玲再受刺激,经检察官建议,2012年10月晓玲在律师及家人见证下,同阿峰签订了一份和解协议,约定晓玲撤回申诉并同意与阿峰离婚,但阿峰必须从共同财产中分割2套70平方米商铺和2套100平方米住宅,同时另付95万元现金给晓玲。
责编: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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