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迈新国五条第一步 房价涨幅须低于人均收入增速
(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 ●2011年房价控制目标:涨幅低于同期GDP和人均收入增幅
●2013年房价控制目标:涨幅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剔除CPI)实际增幅
(记者陈珂 通讯员余俐 闻广)备受关注的“新国五条”,终于在汉迈出落地第一步。昨日,经武汉市政府研究决定,武汉市房管局代为发布2013年武汉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同比涨幅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相比2011年武汉首次公布房价控制目标——房价增幅低于同期GDP和人均收入增幅,昨日提出的目标呈现三大差异:新建商品住房房价,将不含保障房;不将GDP作为对比指标;以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作为唯一衡量目标,同时剔除同期CPI涨幅。
实际上,房价统计中剔除保障房,是“新国五条”明确提出的要求,目的在于让房价更真实反映市场价格。武汉市房管局人士解释,武汉之所以不再参考GDP而重点比较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为符合“调控目的在于稳步提升居民购房支付能力的原则”,建立房价与居民支付能力的联动机制,包括将扣除CPI后得出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作为房价比较指标,也是为更客观地反映本地居民实际支付能力。
武汉市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2年,武汉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061万元,同比增14%。上月初公布的武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力争201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1万元,同比增14.6%。上月结束的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3年全国CPI涨幅控制在3.5%左右,据此剔除CPI因素后的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增幅为11.1%。
“这绝不代表房价涨幅只要低于11.1%就行,房价控制在于保持武汉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武汉房管局人士表示,随着“新国五条”各项政策逐步在武汉落地实施,市场会逐步平稳,调控的最终目的是稳定市场预期,保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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