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通报四起顶风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青山堤防所干部被停职
(记者陈诚 通讯员武纪)全市第三批“十个突出问题”整改承诺中,“治奢”位居首位。昨日,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四起顶风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洪山卫生局9.9万元奖金全额清退
今年元旦、春节期间,洪山区卫生局以年度考勤奖、慰问等名义违规发放现金、物资共计9.9万元。该局还于去年8—9月,组织机关和基层单位干部职工47人,分4批到西藏、新疆等地公款旅游,共计花费37万余元。
经调查核实,区纪委、监察局给予该局局长库某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局党委书记方某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局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赵某某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局财务室负责人尹某某作出书面检查。
此外,责令该局元旦、春节期间所发奖金全额清退,参与旅游的人员全额承担外出费用,区卫生局在全区被通报批评。
外地开会变成集体公款旅游
青山水务局堤防所负责人被停职检查
今年2月21日至24日,青山区水务局堤防所组织18名干部职工,借赴广州召开工作会议之机参观景区。因群众举报,区纪委、监察局及时介入调查,使得3.5万元外出费用未能在该单位财务报销。
区水务局对堤防所党支部书记董某、所长肖某某作出停职检查处理,取消两人今年评先评优资格,外出费用由参与人员个人全额承担。
区纪委、监察局责令区水务局分管堤防所领导黄某某在领导班子成员会议上作检讨,同时在全区通报批评该局。
工作时间打麻将
江岸4工商所干部受行政记过处分
今年2月26日下午2:35,江岸区工商分局大智工商所干部刘某某、周某、张某某、尹某4人在某棋牌室“带彩”打麻将。
江岸区工商分局给予刘某某、张某某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周某、尹某行政记过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大智工商所所长段某某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市工商局给予大智工商所全市工商系统通报批评。
公车私用送儿子上学
黄陂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被扣绩效奖
今年2月27日上午9时,黄陂区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彭某违规使用公车,送儿子到某高校上学。
黄陂区公安分局给予彭某诫勉谈话处理,扣除2个月绩效奖;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大队长尹某某诫勉谈话处理,扣除1个月绩效奖;给予交巡警大队全分局通报批评。
责编: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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