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去年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下降两成
(长江日报 记者胡雪璇 通讯员周凯)昨日,市政府法制办网站公布《2012年武汉市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分析情况通报》。
记者了解到,去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89件,比上年612件下降20.1%;受理401件,比上年522件下降23.2%。
与往年相比,案件集中的领域略有变化。行政不作为、行政许可、行政确权等传统案件大户的数量出现下降,房屋征收、政府信息公开、质检等领域出现新的增长点。其中信息公开类案件从2010年的11件增长至去年的33件,增长了两倍。
市政府法制办提醒,行政复议机关收到当事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后,属于本机关职责的,应当依法履行并回告申请人;确实不属于本机关职责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同时应注意法定时限。《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复议申请或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的,相关责任人员将受到包括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在内的行政处分。
责编:张亮
一周热门
- {{index+1}}{{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