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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近七成车主有可能“因小失大”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4-15 06: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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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晚报)“为了省几百元的保费,出险后却自掏了16万多元。”在武汉一家贸易公司工作的刘先生懊悔不已。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金从5万元到100万元不等,每一档差价仅为几百元,但是保额却能成倍提高。昨天,记者从人保和太平洋保险公司获悉,武汉近七成车主有可能因保额不足而“因小失大”。

  去年12月底,刘先生驾车在湖南长沙撞死一名初中生,按照当地的人身伤亡赔付标准,加上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交通费等,一共要赔付52万。但车辆只保了30万的三责险,加上11万的交强险,扣除20%的不计免赔率,还有16万多元的保障空缺需自己承担。

  太保产险湖北分公司人伤科负责人曹女士介绍,目前武汉市城市户口居民死亡赔付标准为36万元,如果受害者上有老下有小,还发生了医疗、交通等其他费用,肇事者要赔偿的还将更多。同时全责赔偿标准也在逐年增加,“每年要调整一次,涨幅在10%到20%之间。”

  记者从保监会官网下载的湖北一家保险公司的机动车商业费率表中得知,6座以下的家庭自用汽车商业三责险保额10万元的保费为1061元,50万元的保费为1781元,保障翻了5倍,保费仅涨了700元。

  记者从人保和太保两家保险公司得知,目前家用车三责险保额在20万到30万的车主要占到七成。太保产险湖北分公司车险部负责人李锋建议私家车主提高保额,在经济发达的北上广地区,死亡事故中受害人平均赔偿金额都已超过80万,长沙、武汉等地区一般的赔偿金额也都有四五十万。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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