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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地税局走进大学创业班 贴身服务纳税人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4-22 05: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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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本月是全国第22个税收宣传月。19日,江岸区地税局将税收宣传现场搬进江岸区重点工程(城中村),走进大学创业班,受到企业人士和大学生的欢迎。

  在后湖街街道办事处,24个参与城中村改造的企业聚集一堂。税务人员详细解释了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关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预售新建经济适用房和工业园区厂房车间的,应按有关规定预征土地增值税;城中村改造中的还建房也要预缴土地增值税,缴费标准将参照经济适用房,相对较低。

  在江夏区武汉理工学院创业班,税务人员表示,大学生创业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每年能按8000元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但据规定,大学生干个体如从事建筑、娱乐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9类行业,则无法享受税收优惠。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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