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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台细则严管销分 入黑名单将不能替人销分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5-06 07:3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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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商报记者 黄敏 通讯员 吴培勇)给一辆车销分最多借三本驾照,同一驾照为四辆机动车销分,驾驶人会被列入“黑名单”,从5月1日起,公安部交管局启动了新的交通违法处理程序。昨日,武汉市交管局出台细则,司机一旦被列入“分贩子嫌疑人名单”,将只能为本人的车销分,如果司机在一年内累积扣分在12至24分之间,要重考科目一,超过24分,还要重考科目一、科目三。

  同一车最多三本驾照销分

  公安部交管局出台的新规,利用“重点人员监控数据库”,重点打击“非法代理和买卖分行为”。

  按照此处理程序,武汉市交管局也规定:三本以上驾照一年内为同一非自有车辆销分,从第四本驾照开始,会被纳入“分贩子嫌疑人名单”,例如,武汉市李先生借用甲、乙、丙、丁四人的驾照,先后销分,那么丁的驾照将被纳入“黑名单”;同一本驾照一年内为3辆以上非自有车辆销分,也会被纳入“分贩子嫌疑人名单”,例如,武汉市张小姐的驾照借给甲、乙、丙、丁四辆车销分,那么张小姐的驾照将被纳入“黑名单”。

  交管局规定,驾照被纳入“黑名单”后,只能为自有车销分,并只能在原申请处理销分的窗口接受嫌疑审查。

  再次扣满12分要考科目一、三

  武汉市交管局还规定,一辆车累积扣分超过24分时,数据库系统将不再允许该车销分,这也就是说,司机不可能像原来一样,使用一本驾驶证一次性处理完该车所有的扣分。

  规定还要求,一辆车在一年内累计扣分在12分以上未满24分的,要扣留车主的驾照,并参加科目一的考试,累积扣分超过24分,还要参加科目三的考试。

  交管局提醒,车主一年内第二次累积扣分达12分的,也要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的考试。小型车车主在一年实习期内,扣满12分,将注销小型车驾照。大中型客货车司机在实习期内扣满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将注销大中型客货车驾照。

  交管局表示,新规的实施,除了打击“分贩子”外,也能提醒司机开车时避免违章。交管局还建议车主,不要将驾驶证借给别人,更不能卖给“分贩子”,以免上了“黑名单”,给今后自己处理交通违法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责编: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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