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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为四类小餐饮店建标准“样板房”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5-10 05:4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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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 记者黄洁莹 通讯员潘露)昨日从市食药监局获悉,今年我市为烧烤店、小吃店、中式快餐店和面馆等四类小餐饮店建立“样板房”。

  据悉,小餐饮店面积大多在8到20平方米,但根据“样板房”的标准,要求有独立操作间、地砖、地沟、1.8米墙裙、2个以上的洗菜池和洗碗池、不锈钢工具、电子消毒柜、封闭式垃圾桶等。

  江汉区已从辖区小餐饮实体店中遴选出具有代表性的四类示范店。4月中旬,小餐饮“样板房”在江汉经济开发区鸿鹄皮毛厂(门面)的小餐饮规范管理现场会上“首秀”。数十户小餐饮业主看示范图、听解说词,将自家店面与“样板房”进行对照,他们目前正制定改造方案,进行标准化改造。

  责编: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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