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房产收不回 保姆怒告公证处
(长江日报 记者 王平) “打了3年官司,终于获得价值百万元的房产。然而,因为硚信公证处的公证,导致我的房产被卖掉,无法收回。”昨日,保姆李金连向本报述说了她的遭遇。
李金连介绍,2007年1月,其女儿租得惠中秋位于硚口区一处门面房,双方约定不收租金,但要照顾惠中秋的生活起居。之后,李金连也随女儿搬到惠中秋处。后来,惠中秋觉得李金连照顾自己很好,决定自己百年后,将这处门面房遗赠给李金连,并于2008年12月12日,在湖北正平法律事务所工作人员见证下,签订了《遗赠协议书》。李金连说,惠中秋自己没有子女,只有兄弟两人,“但多年没有往来”。1974年7月,惠中秋与一李姓男子结婚,李某有子女4人,其已于1982年去世。
2009年3月12日,85岁的惠中秋去世后,作为继子女的李某子女,要求继承惠中秋的房产。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均判决《遗赠协议书》无效,李金连无权继承房产。李金连不服,向省高院提出再审。再审判决《遗赠协议书》有效,李金连继承房产。满心欢喜的李金连与房屋中介谈好,以96万元将这处门面房卖掉。当她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时,被告知该处房屋已过户给他人,过户的依据是硚信公证处的公证书。李金连了解到,就在她打官司期间的2011年4月,硚信公证处出具公证书,证明惠中秋的兄弟惠某一人继承这处门面房。惠某凭公证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又将房屋转卖给他人,导致房屋无法收回。李金连一怒之下,将硚信公证处告上法庭。
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中。
(责编: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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