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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一间商铺 签了两份合同 疑造"阴阳合同"偷税吃差价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5-21 07:4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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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记者 马振华)3年前,市民骆先生在硚口昊博艺术品市场购买了一间商铺,并由“昊博”代办“两证”。但至今,房产证仍未办妥。最近,骆先生在与“昊博”交涉的过程中发现,他竟然与不同的公司签了两份买卖合同,而自己却毫不知情。

  2010年8月, 骆先生与武汉昊博艺术品市场有限公司签订商铺买卖合同,以单价11080元价格买了昊博艺术品市场17.2平方米的商铺。按照合同约定,合同生效90天内,由昊博公司办“两证”。然而,据骆先生讲,房产证至今都未办妥。在交涉过程中,另一份购房合同浮出水面。

  这份由房管、工商部门监制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显示,骆先生与一家名叫“银湖物业”的公司签订了另一份同样商铺的买卖合同。与前一份合同不一样,商铺单价是5088元。

  第二份合同是怎么来的?据骆先生回忆,当年他在昊博公司的要求下,还签了一份空白合同,合同约定什么内容根本就不知情。

  昊博公司为什么要签两份单价差距高达5992元的合同呢?该公司郑姓负责人说,昊博公司将铺子从“银湖物业”公司买下来再公开出售,为了避开其中二手交易税费,因此让购铺者直接与“银湖物业”签购房合同。

  对此,骆先生认为没有这么简单。据他称,昊博公司按照商铺的总价186764元为基准,按照8%的比例,收取了他14941元的办房产证费用,而硚口区房管局按照另一份“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显示的87514元的总价,核算的办证费用是4288.5元。

  骆先生认为,昊博公司要他签阴阳两份合同,向他收取了正常的办证费用,却在房管合同备案中少报近10万元总价,使税务部门少收了税款,涉嫌将这部分偷税费用归为己有。昊博公司郑姓负责人拒绝回应这一问题。

  骆先生说,碰到昊博公司“阴阳合同”的不止他一个人,他的亲戚也买了三套,其中两套已经办理房产证,但昊博公司都没有提供“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销售不动产税务发票。记者从硚口房管部门了解到,昊博艺术品市场至今仍有几十户商铺的房产证没有办理。

  责编: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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