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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送修后 里程数多了3800公里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5-26 03: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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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汪志 通讯员 刘小玮)将事故车送修,事后发现维修期间被人私自开出去出了更大的事故。昨日,车主文先生一脸沮丧地向记者诉苦,他的车送修后多出3800多公里里程数,还有违章记录。目前为止,三万多元的维修费还没有着落。

  文先生介绍,2月22日,自己的本田CR—V汽车与一辆大巴车发生刮擦后,车辆前保险杠损坏。因自己急着去医院,便让好朋友杨先生帮忙把车开去武汉恒新汽车修理厂修理,并交给他2000元维修费。

  “没有去4S店而去这家修理厂,是因为杨先生与该厂的刘某也是朋友关系,并且以前在那里修过车。”昨日,文先生说。据了解,刘某是该修理厂负责人的弟弟,目前该厂主要是他在管理。

  但是,车子送修后近两个月,文先生数次催问车辆的修理情况,得到的答复均是“还没有修好”。文先生坚持要求将车送回来,自己去4S店修理。

  月14日晚,一名师傅把车送还,但里程表比送修时多出了3800多公里。文先生说,随后发现车辆在行驶时抖动得很明显,于是赶紧给刘某打电话,对方在电话中承认,车子出过安全事故。

  两天后,刘某陪同文先生一起去4S店检修,被查出更换的冷凝器、水箱与原车不匹配,喷水壶破裂、进气谐振腔破裂、左前轮胎漏气等十几项问题。4S店做出了维修评估,维修费用加工时费共计30936元。

  回去之后,刘某便不再接文先生电话。文先生向工商所投诉了恒欣汽车修理厂。

  接到投诉后,东湖高新流芳工商所执法人员前往武汉恒欣汽车修理厂调查,但找不到刘某,厂里相关负责人也不承认车子在该厂修理过。记者拨打刘某的手机,接电话的是一位女性,称刘某不在武汉。根据文先生提供的证据显示,其车辆在送修期间还被查出有两次电子眼违章记录。

  目前,杨先生已先期垫付了一万元给文先生修车,准备随后再向刘某理赔。

  工商:车辆交接要索取相关凭证

  对此,流芳工商所执法人员表示,对修车厂员工将送修车开出去办私事如何定性,目前法规上还存在空白,这属于道德范畴。如果开出后造成交通事故,私开者要负全部责任。像文先生这种修车关系,很难从法律上找到最大责任人。

  同时,修车工私开送修车有闯红灯等违章行为被“电子眼”拍下,“电子眼”不认司机只认车牌号,修车期间没有留下相关单据的话,违章记录落到了车主的头上,车主很难维权。

  工商人员提醒,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时,要选择有实力的维修服务企业,交车和修完车时要索取相关凭证,详细记录好车辆的进出时间、里程数、油表数、车辆状况,在更换配件时要谨慎了解其来源。

责编: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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