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运工惨死室友刀下 凶手患精神疾病不负刑事责任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余皓 通讯员付静宜 陈冬 实习生余靖瑶 程婷婷 李清晗)精神病患者睡至凌晨,突然发病将睡在同寝室的工友残忍杀害。记者昨从江汉区检察院获悉,作案凶手黄某被刑拘后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发作,按照《刑事诉讼法》新规虽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必须接受强制治疗。
作案凶手黄某是江汉区某食品包装公司一名搬运工人。去年11月30日凌晨5时许,工人们正在员工宿舍酣然熟睡,睡在同一房间的黄某却翻来覆去睡不着,见室友刘某醒了,就拿起水果刀朝他背上捅了几下。刘某大喊“救命”,一边拼命往一楼跑,同事小曾听到喊叫声刚将门开了个缝,却被黄某从外面用挂链锁上。逃到大门口的刘某被黄某被追上,又连捅数刀倒在血泊中,当场死亡。黄某行凶后还欲破门砍杀其他同事,但未能得手。110民警迅速赶来,将站在二楼正在大喊“我杀了人”的黄某抓获。
警方调查证实,黄某到公司上班刚满一个月,领导和同事均未见其有任何异常。而黄某自述患精神分裂症,去年3月曾就医,案发前几天总感觉得刘某“常拿着手机看,像在念咒语害我”,其他同事也笑话他“穷,还是个光棍”,之所以拿刀捅人是因为“早上发生了口角”,“觉得刘某要杀我,所以要先下手为强”。
黄某被刑拘后,经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确认,其作案时精神状态为精神分裂症。今年3月20日,警方依法释放黄某,并将其送至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接受强制治疗。江汉区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意见书后,认为黄某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虽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但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应由法院裁断接受强制医疗,检方已依法向法院递交申请。
责编:娄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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