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岭南路交通肇事逃逸者昨日投案自首
楚天都市报讯(见习记者蔡为 通讯员张振宇 实习生龚娟)6月1日凌晨2时30分许,洪山区岭南路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件,一辆黑色轿车接连撞伤多人和两辆小车,司机最后在南湖花园松涛苑小区北门弃车逃逸(详见本报6月2日A05版报道)。报道见报后,引起广大关注,交警部门全力调查,肇事者于昨日下午4时许来投案自首。
记者赶到洪山区交通大队时,肇事司机瞿先生正在做第一次笔录。在大队监控室,记者通过视频录像清晰看到,凌晨2时43分14秒,肇事车经过雄楚大街左拐进入岭南路,车上只有司机一人。
负责审讯的余警官介绍,警方在肇事车中搜出了车主的一些资料,其中包括多张名片和银行交易记录清单等,锁定肇事者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并找到其家属电话。经过多次劝说,最终说服肇事者。余警官称,洪山公安分局邢侦大队鉴定中心已排除司机毒驾,但酒驾已过12小时无法鉴定,通过与监控录像对比,确定肇事者为车主本人。
随后记者在审讯室见到肇事司机瞿先生。瞿先生称,自己在一证劵公司上班,最近关注美国股市波动,已经两天两夜没有睡觉。6月1日凌晨加班完后,为了赶回十堰老家陪小孩过六一,匆忙驾车回武昌家中拿小孩户口本和社保卡,事发时并未发现撞到行人,只是感觉车刮到路边车辆,撞上富康车也认为只是轻微触碰,准备事后再来处理,直到最后撞到越野车,看见对方人太多,因担心人身安全才跑离现场。至于车上放的一本旧警官证,是2004年在一旅游公司报名旅游时,旅游团称办理假警官证可以免景区门票,减少费用,瞿先生这才办理假证。并称将立即付清伤者所垫付的医疗费用,并积极配合交警办案。
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余警官介绍,将按照交通逃逸事件处理,拘留15天,罚款2000元,并扣12分。据介绍,肇事逃逸,就算买了保险,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一分钱。
责编:娄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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