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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被罚万元 系“下水道保护法”出台后首例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6-10 06: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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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施工时将泥浆直接就近排入下水管道,造成管道部分淤塞,影响排水。昨日,韦桑路一工地施工方收到水务部门开出的1万元罚单。

  昨日7时40分许,市民李先生电话举报:汉口建设大道韦桑路路口某工地,将泥浆直排入路旁的收水井。近8时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发现路旁有个施工现场,一根软管从围挡下方探出“头”来,蜿蜒至五六米开外的一个收水井口,泥浆源源不断排入井中。由于排不及,部分泥浆与水漫至马路上,1/3的路面变得泥泞,约有百米长。执法人员及时制止施工人员直排,并调查、取证,下达《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

  记者昨日15时赶到现场时,路面已干,但泥浆在路面留下的痕迹清晰可见。揭开收水井井盖看到,井内300毫米口径的排水管道口,已被泥浆淤堵近1/4。

  经查,此为武汉华源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高压线路迁改工程,施工现场未修沉淀池,基坑中的泥浆无处可排,于是施工方直接通过管道就近排入收水井。市湖泊管理局执法二队队长吴贵峰介绍,泥浆直接排入收水井,时间一长,将淤塞管道,导致排水不畅,一旦下雨,极易渍水。

  5月26日,我市颁布首部针对建设工地的“下水道保护法”——《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区域排水设施保护试行办法》,对在建工地野蛮施工堵塞排水设施念响“紧箍咒”。依据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向排水设施内倾倒垃圾、渣土、泥浆、沙浆、混凝土浆等易堵塞物,不得在雨水口汇水区设障或堆放物品,不得损毁、穿凿或擅自拆卸、移动、占压排水设施等。如违反相关规定,将视情节轻重,对违规工地处以1000元至10000元罚款。

  吴队长昨日还通过本报表示,这位李先生是“试行办法”出台后的举报第一人,由于是通过公用电话举报,暂时无法联系上。希望李先生看到报道后,速到市湖泊管理局领取奖金。同时欢迎广大市民拨打12345或82734433,进行相关举报,一经查实,将奖励50元至100元。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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