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将审议城市绿化条例:首提永久保护绿地
(长江日报 记者车莉)“鼓励屋顶绿化、设立‘绿线’保证绿化建设用地、永久保护性绿地和绿色廊道……”这些硬规定成为《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亮点。该条例草案即将进入人大常委会审议程序,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草案立法说明会。
用规划控制的手段来保护现有绿地以及城市重要生态景观区域,条例草案在全国首次提出设立“永久保护绿地”,对已建成的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绿地和行道树形成的城市林荫道,由市政府确认为永久性绿地与绿色廊道,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永久性绿地不得占用或改变用途。
条例草案还对城市绿化规划进行了强制性保护,规划与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要求,共同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绿化主管部门,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对各类绿地划定“绿线”。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卢国祥,副主任张河洁、罗长刚,秘书长于建海与会。
责编:娄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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