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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市绿化条例(草案)》征求市民意见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6-26 06: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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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昨日,《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进入市人大常委会一审程序。记者发现,条例(草案)中“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组织听证”等字句多次出现,体现新版武汉城市绿化条例注重公众知情权与参与权。

  草案还规定,已建成的面积在30000平方米以上的绿地,由市政府确认为永久性绿地,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申请移栽、砍伐城市道路、公园绿地的树木50株以上或者其他地区树木100株以上的,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必要时应当组织听证。

  为保护行道树形成的城市林荫道,条例(草案)中规定,这些林荫道将由市政府确认为绿色廊道,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已公布《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您将修改意见于7月20日前通过信件、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通讯地址:武汉市汉口沿江大道222号 邮政编码:430014 联系电话:82718411、82712415、82710165 电子邮箱:fgec@wh.gov.cn)。

责编:邓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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