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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推树倒砸民房该谁买单 园林局说由社区或者物业负责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7-07 05:5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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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晚报讯(记者汤华明)武汉近日连续大风暴雨,导致许多大树折断倒地,其中一些压到了民房造成损伤,引起了麻烦。居民有责任护树却没有权利砍伐,如今房子被树砸中损伤,该由谁来赔偿呢?昨天,家住武昌栅栏口的居民顾先生向本报热线求助。

  顾先生说,长在家门口一棵40米高的老椿树,前两天遇到狂风暴雨倒了,将自家和另一家房子的窗户、房顶砸坏。他们不知道损失该谁赔偿,自己维修房子。

  另外,他们的房子旁边有一棵30多米高的大树也倾斜了,存在安全隐患。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武昌区园林局监察中队的李腊梅队长。她解释说,依据《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中“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自然生长的老树倒下砸毁居民房屋,赔偿责任在社区,园林部门只负责免费清理倒下的树。

  武泰闸社区的汪书记说,树倒砸毁房子,如果有规定属社区的责任,社区将依法维修居民的房子,赔偿经济损失。市园林局养护处李科长说,树木所在的位置不同,其所有权属和责任也不同,老旧小区的树木归社区或社会单位,社区居民负有管理和养护责任。也就是说,树虽然长在你家的门口,树死了、歪了,居民只能上报园林部门处理,自己无权砍伐这些树木。市区内的行道树、公园内及其他场所的树,其管理责任在市园林部门,出现树倒伤人、毁物的事,当由管理部门负责。

  市园林局养护处的李科长介绍说,三镇居民区的树木分两种,一种是由新建小区的物业负责栽种的,另一种是老旧小区里自己生长出来的“野树”。依据《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这些树的产权归社区和物业公司,每个居民都有对门前小区养护的义务。但是树老了、死掉、成为危险树后,所有权单位无权砍伐掉这些树木,必须要报请园林部门批准,私自砍伐视作破坏绿化。

责编: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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