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预防腐败局昨挂牌成立 建立预警机制源头治腐
(长江日报))昨日,市预防腐败局挂牌成立。有关负责人介绍,将通过组织廉政风险研究,建立腐败预警机制等手段,实施源头治腐工作。
2007年9月,国家成立预防腐败局。2009年2月,中央纪委提出要在条件成熟的省区市成立预防腐败机构,甘肃省预防腐败局成为全国首家省级预防腐败局。此后,上海、湖北、湖南、河北、河南、四川、宁夏等省市相继建立省级预防腐败局。
据悉,我市预防腐败局主要职责是:负责拟定全市预防腐败工作的综合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市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考核评价等具体工作,组织实施源头治腐工作;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防治腐败工作;组织廉政风险研究、评估,研究建立腐败预警机制、腐败高风险分析识别机制和反映腐败现状的指标体系。
据了解,市预防腐败局在市纪委(市监察局)挂牌,设局长1名,由市监察局局长兼任,专职副局长1名,兼任监察综合室(预防腐败室)主任。
推进乡镇干部
财产申报试点
——市预防腐败局局长薛红文答记者问
记者:市预防腐败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薛红文:根据国家预防腐败局和省预防腐败局的工作职责界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市预防腐败局确定了六项主要职责:一是负责拟定全市预防腐败工作的综合规划和政策;二是负责全市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考核评价等具体工作,组织实施源头治腐工作;三是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防治腐败工作;四是组织廉政风险研究、评估,研究建立腐败预警机制、腐败高风险分析识别机制和反映腐败现状的指标体系;五是承担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六是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记者:市预防腐败局成立后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
薛红文:市预防腐败局成立后,将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关部署,制定《武汉市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规划》,提出今后五年我市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推进措施。
二是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提醒活动,组织有关行业结合实际编制廉政风险提醒手册。统筹推进党政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继续开展区委书记、区长岗位风险预警防控试点工作。完善领导干部廉政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深化乡镇干部财产申报试点工作。全面清理规范市政府工作部门、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及法律授权组织和委托组织的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建立市级“一库三平台”(行政权力库,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平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法制监督平台、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电子监察平台),并在市直机关推广应用。
三是积极推进预防腐败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清理规范行政权力,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办事流程优化,健全完善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体系。协调相关部门推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探索研究防止利益冲突制度。
四是稳步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试点。开展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脱钩及中介行业监管不力问题。
责编: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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