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小贩卖香烟获刑9个月 质疑:卖真烟也犯法?
(长江商报)百余条香烟,价值5万余元,两次无证贩卖,两次被抓。女子被一审法院判处非法经营罪获刑9个月,却始终无法想通自己“为什么犯法”。昨日,“女烟贩”郑某认为量刑过重上诉,此案在武汉市中院二审。
昨日上午9时,郑某被带上法庭,满脸憔悴,不时抬起戴着手铐的双手抹眼泪。她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丈夫去世后一人扛起一个家。由于没有固定工作,她经常发愁,怎么样才能多赚点钱养家。
去年,在朋友的介绍下,郑某从外地进了一批黄鹤楼卷烟,很快就卖完了。但没过多久,烟草局的人就找上门了。因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郑某的烟被查收,还被罚了款。她很不服气,“卖个烟赚点钱,又不是贩毒,还犯法了?”
去年12月26日下午,郑某进了76条黄鹤楼香烟,准备从武昌火车站运到硚口。没想到烟草专卖人员早已收到风声,当场人赃并获。经鉴定,烟都是真品,共价值4万余元。
连续受罚,郑某却不吸取教训。今年1月16日下午,她又进了25条高档香烟,不料一走出武昌火车站就被抓了。这次,郑某被直接带进了派出所并拘留。民警告诉她,连续两次被抓,总额又达到5万元,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了。
郑某这才意识到严重性,但为时已晚。一审判决,她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郑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她表示自己不懂法律,后悔不该执意作出违法行为,请求法院轻判。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法律链接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律师点评
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曹红玲律师表示,无论郑某销售运输的是真品卷烟还是假冒伪劣香烟,如果她没有相关的经营许可证,或者从非法的渠道进购货物,都属于违法经营行为。
曹律师介绍,非法经营行为的涉及范围非常广,涉案的根本核心就是所经营的物品,是国家规定了禁止或者限制经营的。例如烟草、外汇、珠宝、彩票、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甚至食盐,都属于许可经营。要销售这些物品,必须申请相应资格,若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就属违法。
在非法经营案件中,非法买卖香烟和音像制品是最常见的曹律师指出,非法经营罪作为一种经济犯罪,关键是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本报记者 李璟 实习生 段盛婵
责编:娄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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