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拒发高温津贴 劳动者可拨打12351和12333投诉
(长江日报)这几天,武汉日最高气温均达到35℃,这意味着在室外工作的劳动者可以拿高温津贴了。但记者走访发现,部分行业户外劳动者没有高温补贴已成“潜规则”。记者昨日从市总工会和市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获悉,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劳动者可拨打12351和12333投诉。
达到35℃以上可向单位要高温津贴
本报讯(记者章鸽 实习生余文秀 通讯员胡文辉)我市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8元,执行时间为每年7、8、9 三个月,按实际工作日计算。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市总工会昨日专门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及部门应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对劳动禁忌的标准: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在12时到15时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上夜班、“三班倒”有没有高温津贴?
对此,市总工会经济和劳动保护部负责人的答复是,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工作环境温度多少,而跟“朝九晚五”还是上夜班等无关。如果上夜班期间的办公室温度达到33℃,就应该得到高温津贴。该负责人还说,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后,“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因此应拿与正式工一样的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
蛮多人没拿到
记者章鸽 马振华 实习生 余文秀
昨日13时许,我市的气温达到了36℃,马路上热得发烫。记者走访发现,送餐、送水、快递等户外劳动者没有高温补贴已成行业“潜规则”,劳动者多无奈忍气吞声。
“天气太热了,特别到中午,都快中暑了。”在新世界国贸大厦门口,一家化妆品企业销售员陈倩告诉记者,她几乎每天在外面跑,最近的高温天气让她有些“吃不消”。记者问陈倩,公司是否发放高温津贴时,她很惊讶:“我是拿底薪加提成的,不知道私企也有高温津贴。”
在汉口一家火爆的油焖大虾餐厅门口,送餐员小吴说,中午顶着烈日送餐要两三个小时,很容易中暑,但也得咬牙去做。他说,“做的时候跟老板谈好月工资,老板不肯加钱。”
“不知道该么样拿高温费,我还以为是国企才有的。”在北湖西路一家纯净水公司的送水工张师傅说,“公司是按送水的数量计算工资,别的老板不会给,去要就会被开了。”
在江汉区北湖附近一建筑工地,记者看到刚刚吃过午饭的工人们正坐在路边的阴凉处休息。“你领到过高温补贴吗?”“知道,每天8块。”面对记者提问,泥工小陈接话,我们这里有的人有,有的没有,主要看包工头,不过我们每天能拿100到150元的工资,也可以了。两位正在路边清扫的环卫工人说,我们虽然是临时工,但好像每年都有高温津贴,一个月有100多呢。
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申通快递员说,现在快递站点都是承包制,他干了3年快递,不清楚什么是高温津贴。但有的站效益好,估计有补贴。
记者从邮政速递了解到,该单位上个月已经给员工发了降温费了,采取的是两种方式,一是发放高温补贴,按照一线人员600元,二线人员400元标准发放。
湖北高温津贴
标准有望调整
本报讯(记者章鸽 实习生余文秀)目前,全国没有统一的高温津贴标准,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0多个省份发放高温津贴。昨日有市民反映,武汉的标准为每天8元,发放3个月,发放标准偏低,发放时间相对较短。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相比较高温天气相当的其他省市,湖北省的高温津贴确实偏低。作为制定高温津贴标准和监管机构,将就此进行重新调研,视情况再拿出具体意见。”
据悉,发放高温津贴时间最长的是海南省,从4月至10月,有7个月;重庆、广东、福建3地为5个月;有不少省市津贴按月发放。为了提高劳动者的保障,一些省市也在及时调整高温津贴。如2011年开始,上海将高温季节津贴标准调整为每月200元,执行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共4个月;重庆市今年将高温津贴标准按照高温天气的等级调整为5元、10元、15元三档,发放温度从以前的37℃降为35℃起算。
责编:娄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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