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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女孩陷网络赌博诈骗88万 判刑10年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7-13 08:5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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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晨报 记者柯美学 通讯员周俊 实习生郑瑶 张佩)虽被一审判有期徒刑10年,家住蔡甸的“90后”女孩雷凤娇(化名)仍不明白,她筹集资金的方式和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日前,蔡甸区法院披露了这起案件,认定当事人诈骗罪名成立。

  21岁的雷凤娇是蔡甸人。中专毕业后,她到四川一家药业公司打工。因单身在外,空闲时间常常上网打发时间。她偶然接触了一种“时时彩”的网络赌博游戏,逐步迷恋上网络赌博,输了就想翻本,赢了就想再多赢一些。到后来,她入不敷出,开始负债赌博。

  为筹集赌资,雷凤娇开始在亲戚朋友和同事身上想心思。她用“合伙做药材生意”为理由,许诺高额分红和高利息,分别从7名亲友和同事手中,获得88.5万元,全部用于网络赌博,并输光了这笔钱。

  案发后,家人陪着雷凤娇投案自首。日前,蔡甸区法院一审判处雷凤娇有期徒刑10年。

  雷凤娇的行为到底是诈骗罪,还是合同诈骗罪?这一度引发司法部门的分歧。

  检方说法

  本案中,雷凤娇以合伙做药材生意为借口,与人签订合同筹集资金。所谓合同,只不过是她骗取他人信任的手段,她没有履行合同的可能性,不是一种市场经济活动的合同行为,而是直接实施诈骗的刑事行为。因此,她犯有诈骗罪,不是合同诈骗罪。

  律师说法

  湖北万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静雯说,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是普通法和特别法的关系。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限定为《合同法》中真正意义的“合同”,而不能仅以有合同出现,就定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的手段仅限于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利用合同手段骗取公私财物。

  另外,同等条件下,诈骗罪量刑比合同诈骗罪稍重。本案中,雷凤娇的行为应属于诈骗罪。

 

责编:任亿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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