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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女被拐谣言席卷武汉 类似流言全国多地都有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7-15 09: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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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晨报)昨天上午开始,一条声称“一个小女孩在大润发超市被人拐走”的微博,在武汉本地网友中迅速传播开来,引来不少网友热议。

  记者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发现武汉根本没有发生这事。然而,事情远没有想象中的简单——很多城市最近两天出现了类似的谣言,而相关城市的警方和媒体也都在进行辟谣。

  记者昨对这条谣言进行了调查。

  昨天上午8点09分,网友“修晓秋”发微博称:“求扩散,帮朋友转的。今天上午我同事表妹朋友的同学的同事的女儿在大润发超市附近被人拐走了,小女孩三岁多,能准确说出她爸爸的手机号码,这是我们同事女儿的照片,从监控上看是被一个四十多岁男人抱走了,现大人都急疯了,各位朋友求帮忙,现在很急,谢谢转发下。我在古萧路。”微博中配有一张小女孩的图片。

  该微博一石激起千层浪!武汉本地众多网友随后纷纷转发。

  到11点35分,网友“NANA七七bao”发出一条微博,并将原微博中的“小女孩”改成了“姜红同事客户的女儿”,走失地点为“循礼门大润发超市附近”。

  网友“Trad_YX”转发了原微博,并留下了“联系人”的电话号码。

  事件经过以上三次发酵,开始在网上迅速传播,引发了媒体在内的各界强力关注,众多好心网友纷纷加入到寻找小女孩的队伍中来。

  网友“眶眶leon”的留言很有代表性:快点说些特征啊!女孩穿什么衣服,什么鞋子?最好上一张监控图片,把人贩子的特征说一下!打电话到各大媒体!光急有什么用啊,行动起来啊!现在时间就是生命啊!

  110和大润发都不知情

  监控到线索后,晨报记者第一时间与以上三名博主私信,请求提供更详细信息,但一直没有回音。

  随后,记者致电武汉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得知今天没有接到小孩走失的报警电话,并称对于该微博的真假已经有网友表示质疑,目前已移交到市公安局技术侦查和网监部门处理。

  昨天下午2点,记者又赶到循礼门大润发超市,超市顾客服务科科长田汉兰称,他们最近没有接到过任何儿童走失的消息,也没有顾客向他们反映类似情况。不是记者向他们说起,超市根本就不知道此事,网上“蹦”出这样的消息,让她觉得莫名其妙。

  三名博主为什么要如此斩钉截铁地发布这样的微博?记者一直就此问题想进行采访,但截至发稿时,三人都未回应。而当记者拨打网友“Trad_YX”的微博中的“联系电话”时,则无人接听。

  “谣言微博”是这样传播的

  在随后的调查中,记者发现,这条“小女孩被拐”的微博并非武汉独有,目前已经在江西、浙江、广东等多地出现,并都被证明是谣言。而昨天一天,该微博又在北京、江苏等地迅速流传。

  记者上网查询,类似微博最早出现在浙江杭州——7月11日晚7点20分,网友“逍遥客说-亞-事”发微博称:“2岁女孩项慧君,小名晴晴,刚学会说话,6月28日奶奶带着在杭州桐庐大润发超市玩,被人抱走,当时身穿红色上衣、绿色长裤,求转发!”

  这条微博随后被当地辟谣,经当地媒体查证,这一事件早在7月3日就被报道了,小女孩也早已被找到,正是“晴晴”。

  7月12日下午1点7分,江西赣州网友“疯猫子1”发出微博称:“同事李变库的女儿在大润发走失了,已报案,请大家关注,帮忙提供下线索。”

  而当天下午3点05分,赣州巡警官方微博表示,该女孩已经找到,支队民警已通知小孩父亲接回了。

  但是,事情还没有结束。以上两条微博被人一“综合”,开始在网络上发酵——一条“小女孩在大润发被拐”的微博开始在全国各地广为传播,两天时间,已经在北京、广州、杭州、昆山、清远、佛山、中山、武汉等多地出现。

  例如广州——该市越秀公安官方认证微博前天下午6点就辟谣称,微博上出现了一个谣言版本,称小女孩在大润发超市附近被拐,事发地则变为中山、珠海等多个城市。请大家不要再发布或转发这个假消息了!

  昨天下午1点12分,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也发出一条澄清信息称:朋友的同事的女儿在江西省南昌市广场南路大润发超市附近被人拐走,引起大家关注,警察忙着查证了一番。欣慰的是,孩子已找到,各位可以放心了!

  捏造噱头进行炒作是“一种病”

  为什么两天时间里,这条微博会在这么多城市传播?每个城市的始作俑者究竟是为了什么?他们有没想到要承担什么后果?

  武汉大学社会学家尚重生教授表示,由于个人生活的波澜不惊、空虚、无聊,使得很多人沉迷微博等虚拟空间,甚至不顾后果地捏造虚假信息作为噱头,进行炒作,制造围观效应。这成为了“一种病”,称为“微博综合症”。

  尚重生认为,信息时代,人们更应该将更多时间投入到生活中来,如读书、交朋友、参加公益事业。多干点正事,不要浪费时间浪费青春。

  权威部门应及时发布真实信息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家梅志罡表示,大家纷纷转发寻找小女孩的微博,说明社会中有爱心的人很多,这是一种正能量的体现。微博作为一个小社会,不管是出于何种目的,有些人通过制造噱头,微博营销,传递虚假信息,就是在破坏社会秩序。

  他认为,在这起事件中,权威部门应该及时发布真实信息,维护虚拟社区秩序。判定为恶意传播的微博,应该予以屏蔽微博的处罚,触犯相关法律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网上编造传播谣言要处罚

  湖北汉武律师事务所余钢律师认为,在互联网上编造和传播谣言的行为,不仅违反社会公德,扰乱互联网传播秩序,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于在网络上编造、散布、传播谣言的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警方说法

  网络谣言造成恶劣后果要追责

  对于上述传闻,武汉警方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络谣言,无论从道德还是法律层面看,都是不对的,应予以谴责。至于这种行为是否应追究法律责任,应从其是否造成恶劣后果,及是否涉嫌违法犯罪来判断。对于那些影响公共安全,造成恶劣社会后果的,警方将会介入调查,追究应负的法律责任。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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