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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场所管理办法》形同虚设 混泳增加染病风险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7-18 08:5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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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商报 记者 胡梦 实习生 陈雪 通讯员 刘晓鸿 裴霓裳)气温升高,每天游泳池都挤满了人,其中不乏5岁以下的幼儿,记者走访发现,游泳池不查健康证、也未对人数设防,大人、儿童混泳是普遍现象,增加了感染肠道传染病、眼病风险。

  近日,厦门、上海等地有报道称,幼儿到公共游泳池游完泳后得了手足口病。对此,武汉市普仁医院儿科主任董质冰介绍,手足口病的感染源是肠道病毒,只要与患儿有密切接触都有可能传播。消毒不过关、太多人的游泳池对5岁以下幼儿来说还是不太安全。而且,6—9月是小儿肠道传染病高发期,医院患儿也在增多,如果这些患儿到游泳池玩,就会增加其他孩子感染的风险。

  武汉爱尔眼科医院角膜科统计也显示,最近红眼病患者越来越多。该科医生吴尚操表示,除了传染,有些人本身对消毒水过敏,也会患上红眼病。因此,游泳要戴上密闭性较好的游泳镜,尽量避免眼睛接触到池水。

  ■观察

  泳池告示形同虚设

  早在2007年我省就颁布了《湖北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人工室内外游泳场所必须严格实行健康合格证明制度,无当年健康合格证明者,不得接纳其入水游泳。”昨日记者走访了几家泳池,发现这一规定如同虚设。

  紫阳路一家游泳池的游泳须知上写着“有传染病、皮肤病的市民不得入池”,但市民王女士说,传染病一般看不出来,皮肤病的她在泳池见过,可也不好说。

  水域天际游泳池的工作人员介绍,原则上不会让3岁以下的孩子入池,但很多人要带孩子玩水,也没有办法阻止。

  在雄楚大道和南湖的三家小区内游泳池,记者询问是否需要健康证,都被告知不需要。前日下午6点,泳池里挤满了人,不乏5岁以下的幼儿,而泳池都没有设置分区,大人和孩子的距离非常近。

  安全游泳必备

  泳帽:减少消毒剂对头发的伤害,也可避免头发掉落泳池损坏管道

  泳镜:防止眼部疾病传染

  鼻夹:避免呛水

  合身的泳衣:泳衣不合身会影响游泳动作。颜色以鲜艳为好,方便出现意外时别人能及时发现

责编:娄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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