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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贸市场豆制品独家垄断经营 一个摊位进场费高达24万元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7-22 08: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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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武汉一些集贸市场内,豆制品摊位数量变得越来越少

  (楚天金报 记者饶纯武 雷巍巍 刘大家)

  经营一个豆腐摊位,竟要缴纳“承包进场费”24万元。并不起眼的豆腐生意,为何演绎出如此大手笔进场费?豆制品独家垄断经营,是否会损害广大消费者利益?连日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集贸市场的秘密

  一个豆腐摊位进场费24万元

  紧邻百步亭花园的联建集贸市场,辐射百步亭花园、联建村等地,仅百步亭社区就有12万人。7月18日,在该市场独家经营豆制品三年的武汉远大豆制品有限公司,被清退出市场,取而代之的是武汉祥和居食品有限公司。

  联建集贸市场的罗经理19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2010年7月,联建市场与“远大”签订“承包合同”,现在因为对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罗经理称,他记得的针对豆制品的投诉就有好几起,“远大”自己没有解决,最终都是市场与顾客协调;此外,“远大”有时用三轮车将豆制品推进市场,而非冷藏车,供货不规范。

  罗经理称,当初签订的承包合同中约定,如果市场方提出整改“远大”未履行,市场方有权采取停业及将其清退出经营场所的手段。违约行为包括:商品价格与其他市场相比偏高,商品不属于放心豆制品等。

  “远大”提供的材料显示,2010年7月14日,向联建市场交款20万元,联建出具了一张编号为“000623”的收据,并注明“远大豆制品有限公司市场豆制品经销进场费”。

  记者从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看到:合同约定“远大”承包摊位租金每月9000元,市场保证两年不增加月租;为保证自己的商业信誉,售出商品质量必须全面履行《食品安全法》,就此自愿向市场缴纳承包进场费,共计20万元整,承包进场费不予退还。与此同时,联建市场保证“远大”接管市场内豆制品的独家经营权,确保无第二家经营同类商品的租户。

  “远大”董事长汪大斌介绍说,在花20万元取得经营权后,他将三四十平方米的环岛摊位分给三家经营,每家承担了7万元费用。如今市场方违约清退,让三家经营户利益受损。

  对于此次违约被清退,汪大斌解释说,“远大”并未接到顾客投诉,更不会从作坊进货,用三轮车将豆制品送进市场,是因为运送豆制品的冷藏车,无法驶进通往联建市场的狭窄通道。

  汪大斌还表示,并没有任何要求整改的记录,联建市场清退“远大”,是因为有公司愿意支付更高的进场费。

  对此,联建市场的罗经理并不避言,他称,目前市场与“祥和居”独家签约,其向市场交了进场费和保证金共计24万元,联建市场为联建村村办企业,所得收入归村集体所有。

  独家经营非个案

  豆制品摊位变得越来越少

  对于豆制品,联建市场为何采取独家经营的方式,并收取天价进场费?罗经理解释说,独家经营是为了推进政府放心豆制品工程,交进场费属企业自愿。

  而据记者了解,在2009年以前,联建市场内共有10家豆制品经营户。2009年豆制品商家进场时,一次性交进场费3000元,月租金也只有700元。照此测算,10家豆制品经营户,月租合计也仅有7000元,如果10家都是2009年进场,累计进场费也只有3万元。

  豆制品商户“十变一”,市场方收的进场费和租金却大幅增长,自然乐于采取独家经营。

  有商户还给记者算了另一笔账,2010年7月远大公司独家经营时,零售毛利35%至40%,包括工资在内每个分包经营户一年可赚11万至12万元,三个经营户一年可赚30余万元,虽然进场费属于天价,但豆制品商户仍能接受。

  记者在联建市场采访时还得知,有家鲜鱼经营户今年进场,仅交了5000元进场费。市场商户分析,虽然鲜鱼比豆腐贵得多,但鲜鱼有多家充分竞争,商户很难获取垄断利润,所以进场费也大打折扣。

  集贸市场内,豆制品采取独家经营的并非联建市场一家。

  武昌大成路生鲜市场内,现有两家豆制品经营户,位于市场中心环岛的武汉多园农副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和处于市场西侧的个体工商户“楚源香”。7月20日上午,“楚源香”经营户蔡家权接到了市场开办方王经理的电话。“他在电话中,让我搬到蔬菜区,说我的豆腐店距活禽区不到20米,不符合相关规范。”蔡家权告诉记者,这或许是逼他离开的借口,原豆制品商户鲁菊英就是前车之鉴。

  鲁菊英来自中国豆腐之乡钟祥石牌,和丈夫在武昌卖豆制品已有23年,目前在大成路市场对面摆摊销售。鲁菊英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09年大成路市场豆制品经营户由五家发展到六家,新入驻的“多园”在干货市场旁销售。2011年有家豆制品商户离开,“多园”移至豆制品销售区。

  2012年正月,三家豆制品经营户被市场方调至蔬菜摊位,原豆制品销售区仅保留“多园”一家。2013年2月,市场管理方又将三家豆腐商户调至市场死角狭小区域,而且月租涨至4500元。其中两家选择退出市场,鲁菊英在支撑一个月后,于今年4月也无奈搬出了市场,大成路市场里豆制品经营户从六家缩减至两家。

  大公司寻求垄断

  经营户越少豆腐价格越高

  连日来,记者走访三镇十余家集贸市场,发现豆制品售价除了中心城区贵于周边区域外,还有一个显著特点:一个集贸市场内豆制品经营户数越多,豆制品价格越便宜。

  武昌大成路生鲜市场有两家豆制品店,且位于市场中心,“多园”的千张、老豆腐和五香油皮干售价分别为每斤5.0元、3.5元和5.5元,其千张和五香油皮干的售价,位于所调查的十余家市场之首。

  武昌首义路生鲜市场上共有经销豆制品商户六家。经打听,商户的豆制品售价非常接近,上述三种产品的售价分别为3.5元、2.0元和3.0元,创下了十余家集贸市场的最低价。

  记者采访中还了解到,有豆制品公司表示愿以30万元的价格,获取大成路市场豆制品的独家经营权。业内人士算了一笔账,大成路市场周边约有30万人,日销售各类豆制品1000斤,正常利润有千元,如果独家经营单价涨1元,一年就可多赚36万元。“如果不是双方发生纠纷,豆制品天价进场费还不会被曝光!”一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天价进场费双方均有利可图,彼此心照不宣甚至守口如瓶。大成路市场“多园”豆制品经营者王女士表示,“可能交进场费吧,具体多少不知道”;大成路生鲜市场负责人王经理则坚称,未收进场费。

  业内人士指出,武汉市推进放心豆制品工程,培育了十余家大型豆制品企业,这些企业本应通过价格和品质争取消费者,然而部分企业却从中嗅出了商机,通过支付进场费来跑马圈摊位,寻求垄断经营,造成“抢地盘”的成本越来越高。

  据了解,2011年9月,为了稳定菜价,湖北省商务厅、省物价局、省工商局曾联合发布《湖北省城市集贸市场摊位费管理暂行办法》,对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主导、国有资本参与)的城市集贸市场摊位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他集贸市场摊位费实行价格备案管理。

  江岸区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联建市场的承包合同中,市场开办方承诺“无第二家同类商品租户”的行为,限制了其他豆制品经营户进入市场公平竞争的机会,涉嫌违反《反不正常竞争法》。

  虽然该合同中也有“豆制品价格不能比其他市场偏高”、“必须为放心豆制品”等对质量和价格的限制约定,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但结果却是消费者难以买到便宜的豆制品。

  收取天价进场费合不合法?江岸区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如因市场管理需要,双方协商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是可以的。但是,收取的进场费若是保证金的性质,在经营方无过错退场时应当全额退还。目前,江岸区工商局和物价局已对此事展开调查,本报将继续关注

  责编:任亿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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