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涉湖违纪违法案件 3局级干部因填湖被追责
(长江日报 通讯员邱旭 陶涛) 昨日,市纪委、市监察局通报了对江夏区大桥新区企业总部项目填占汤逊湖等一批涉湖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39名责任人被追究责任。其中包括局级干部3人、处级干部16人。
据介绍,这39人中,给予党纪处分的12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严重警告8人,警告3人),给予政纪处分7人(行政记大过3人,行政记过1人,行政警告3人),给予组织处理20人(辞退1人,停职检查3人,诫勉谈话、责令公开道歉、责令书面检查等16人)。
市纪委、市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委、市政府连续两年将湖泊保护工作作为“十个突出问题”进行承诺整改,涉湖违法违纪问题仍然时有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影响,严重损害了城市形象。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工作人员都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责编:王海)
一周热门
- {{index+1}}{{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