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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填湖案件39人被追责 含19名局级处级官员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7-27 08:3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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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天都市报记者 王荣海 )7月26日,武汉市纪委、市监察局通报了对江夏区填占汤逊湖等一批涉湖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39名责任人被责任追究,其中包括3名局级干部,16名处级干部。

  查处的涉湖案件既包括今年6月通报的20起涉湖违纪违法案件,也有7月上旬武汉电视问政“期中考”中曝光的典型违法填湖案例。

  其中,江夏大桥新区办事处委员会因修建企业总部大楼,非法填占汤逊湖30亩水面,是今年最大非法填湖案件。初步调查显示,填占单位是大桥新区管委会,填湖目的是为建商业项目“企业总部大楼”。武汉市湖泊管理局依据《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已对江夏大桥新区办事处委员会处以50万元的最高罚款。

  这一批通报案件中,追责的责任人涉及局级干部3人、处级干部16人;涉及7个区的水务、城管部门负责人及巡查执法人员14人;涉及7个街道的党政领导干部9 人;涉及9个村、2个企事业单位的村干部和企业负责人11人。给予党纪处分12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严重警告8人,警告3人),给予政纪处分7人(行政记大过3人,行政记过1人,行政警告3人),给予组织处理20人(辞退1人,停职检查3人,诫勉谈话、责令公开道歉、责令书面检查等16人)。

责编:牛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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