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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下达100份保险销售任务 社区工作人员人均买3份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8-15 06:4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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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 记者王刚)“我们社区全部10位工作人员,每人都自掏150元买了3份‘社会治安保险’。没办法,上级部门下达的销售任务不能不完成。”昨日,说起前不久刚完成的一项名为“社会治安保险”的代收任务,新洲区邾城街向阳社区多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颇有微词。

  何谓“社会治安保险”?记者辗转拿到的一份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中写到:“社会治安保险是通过乡镇街道、村、社区或村民大会组织居民自愿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费用,用于群防群治,并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提供保险保障的一种创新的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模式。”

  “居民买了该保险,若家中出现重大财物被盗、失火等情况,保险公司可予以赔偿。”向阳社区工作人员说,既然是保险,就应遵循自愿原则,“居民愿意买就买,不愿意也不应强行摊派”。

  然而,今年上半年上级部门给向阳社区下达了100份的社会治安保险的销售任务,保费标准为50元/户。

  “购买这个保险肯定有它的好处,但很多居民并不接受,或者说根本就没想要买。”社区工作人员说。

  为完成任务,群(专)干们只能“多跑点路,多上点门”,挨家挨户宣传、做工作。“即使这样,自愿购买的还是不太多。”社区工作人员说,看到他们“卖保险”,很多居民冷嘲热讽:“你们是不是拿了保险公司的好处啊?”

  “这真是让我们有苦说不出!”社区工作人员说:“没办法,最后社区10位工作人员每人都认购了3份社会治安保险,还找自己的熟人、亲属推销了40余份。”社区工作人员说,居民真正掏钱购买的仅约30户。

  据悉,向阳社区共计5000元的社会治安保险费已于6月底上交给了上级部门。“去年也是上级部门下达了50份的销售任务,还真不知明年的任务会不会增加”。

  责编:朱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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