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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强收土地出让金 武汉经适房交易门槛比杭州低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8-17 06: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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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备受关注的杭州市经济适用房交易规定于15日出台。该政策明确,签订购房合同满5年的经适房可上市交易,不过经适房住户要按评估价与当时经适房购买价差价的55%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记者昨天从市房管局获悉,我市相关政策已在一年前出台,武汉经适房交易者如果不想改变土地使用权性质,无须交土地出让金。

    记者对比武汉与杭州的政策后发现,武汉的经适房上市交易政策明显宽松许多。汉版政策同样允许购房合同满5年的经适房上市交易,但是为交易者提供了两种交易方式选择。一种是缴纳土地收益金,土地使用权保留划拨性质。还有一种是按照房屋市场价格与房屋原购置价格价差70%的标准补交土地出让金,将划拨用地变更为出让土地,使经适房彻底转变为商品房。

    房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土地收益金一般只有几百元,而价格价差的70%,就动辄数十万。在交易后居住、再买卖方面,两种交易方法的效果也没有太大差别,因此用第一种方法交易明显对出售人有利。房管部门昨表示,目前没有全市完整的统计数据,但总体来看经适房交易量不多。

责编:江尚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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