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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龄童游乐园玩耍摔成骨折 工作人员未在场赔偿1.5万元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8-24 05: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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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记者冯劲松 通讯员王继明 刘玲 赵丽娜)夫妻俩去收银台办游乐园年卡,无人照看的2岁儿子独自爬上滑梯,摔成骨折。昨日,从江汉区常青花园司法所获悉,经调解,游乐园赔偿1.5万元。

    6月30日,家住常青花园的阮先生夫妇带着2岁儿子,去附近的儿童游乐园玩。看儿子玩得开心,决定办张游乐园的年卡。


    阮先生到收银台办卡,因要登记相关信息,又将陪儿子的妻子叫到收银台前。不料刚办完卡,就听到儿子的哭喊声,这才发现小孩因独自爬上滑梯冲下,崴伤左腿。经医院诊断为“左胫腓骨骨折”,要求住院治疗。阮先生找到游乐园负责人要求赔偿5万元,协商未果后报了警。


    常青花园司法所获悉此事,进行调解。据了解,事发午餐时间,园方工作人员见小孩有妈妈陪着,才离开进餐。游乐园负责人孙先生觉得委屈,园门口挂着“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监护下进场”的“温馨提示”,工作人员也曾提醒,园方已尽到职责。


    调解人员解释,按医药费及双方的责任,园方应赔偿1.5万元。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家长丢下孩子独自玩耍,须承担未尽监护义务的责任。而小孩受伤时,园方工作人员未在场,没尽到安全防范义务,也应承担责任。

 

责编: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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