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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6村干部借拆迁敛财600万 村书记收百万感谢费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9-01 14:4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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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金报)村委会接受委托负责一项重大工程,涉及征地拆迁还建工作。还建过程中,青山白玉山街群力村6名村干部借机贪污、受贿、侵占、挪用公款,涉案总金额达600余万元。昨日,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披露了该起腐败窝案。

    一纸协议虚增30万

  2008年4月,郑俊欣时任群力村党支部书记,付双喜是村委会主任,向又华担任会计、出纳,朱承建、周子久、郑尚明分别是村委委员。

  利用参与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管理的便利条件,郑俊欣与付双喜将群力村陵园工程(含被征用土地上坟墓迁移工程)交给村里一家建筑公司承建。其间,郑俊欣单独向该公司经理提出虚增30万元工程款,经理同意。

  郑俊欣欲将虚增的30万元工程款私分,得到付双喜等5人同意,6人各分得5万元。

  2009年1月,郑俊欣召集群力村“两委”班子其他5人开会,共同商定发奖金,正职五万元、副职两万元,并随后安排向又华从村里的“小金库”取款,共侵吞村集体财务18万元。

  此外,利用村委会主任的便利条件,付双喜假冒其侄子的名义虚构了一栋房子,并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同时,借侄子名义,用拆迁补偿款中的21万元购买了一套还建房用于自住。

  书记主任狂收“感谢费”

  在这起窝案中,郑俊欣与付双喜两人还分别收受业务往来单位巨额“感谢费”。

  经查明,2008年至2011年间,郑俊欣先后收受群力村业务往来单位及人员贿赂共计103万余元,付双喜先后多次非法收受贿赂共计66万余元;周子久也收受贿赂2万元。

  据介绍,郑俊欣等人受贿的主要方式包括:租赁村集体土地的企业想提高补偿标准,分别向有决定权的郑俊欣、付双喜等人送“感谢费”;对外帮助别人获取还建房“指标”,收受“感谢费”;还建房建设的分包商、施工者为能通过验收送“感谢费”;租地经营的企业逢年过节送“感谢费”。

  此外,2008年3月至2010年4月间,在群力村下属企业对外投资事宜中,郑俊欣先后20余次收受湖北省一家投资担保公司业务员贿赂的回扣款38万元;收受另外3名业务单位有关负责人贿赂65万元。

  因在失地补偿费用、承接工程项目、还建工程等方面给予有关方面便利,付双喜则获得相关人员所送“感谢费”共计45.5万元。

  近日,法院依据庭审查明的事实依法判决,因犯贪污、受贿、职务侵占、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挪用资金罪,郑俊欣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付双喜决定执行刑期17年,两人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因犯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朱承建、向又华、周子久、郑尚明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4个月、5年3个月、6年6个月、5年6个月。

   对村官监督亟待完善

  办案检察官指出,群力村征地拆迁腐败窝案是目前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的典型贪腐案例,其根源在于“缺少监管”。为保证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能顺利进行,政府部门往往会委托村级自治组织进行“包干”,但政府部门对征地拆迁补偿还建等后续工作监管不到位,留下了大量的寻租空间。近年来,村官走进高墙的数量逐渐增多,村民自治不应成为村官贪腐的挡箭牌,政府应当建立完善的制约监督机制。

责编:娄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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