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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供暖价格 将有据可依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9-04 07: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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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讯(通讯员沈佳)昨日,记者从省物价部门获悉,为加强供热价格管理,保障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利益,物价部门将执行《湖北省供热价格管理办法》。今后,市民享受供热服务将明明白白消费,调整供热价格将举行听证会。

  《办法》规定, 供热企业(单位)提出调整价格申请时,须符合以下条件:在按国家法律、法规正常经营情况下,价格不足以补偿成本的;政府给予补贴后仍有亏损的;燃料到厂价格变化超过10%等。同时,因燃料价格下跌、供热企业(单位)利润明显高于规定利润率时,价格主管部门可以直接提出降价方案。制定和调整居民供热价格时,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供热企业(单位)要按规定定期将价格及相关信息情况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对热力价格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要依法查处。

责编: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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