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集中供暖涨价须开听证会
长江日报讯(记者符樱 通讯员沈嘉)今后,居民小区集中供暖价格如果要涨价,必须先开听证会,看居民答不答应。昨天,省物价局公布了《湖北省供热价格管理办法》。
省物价部门昨天介绍,根据新出台的办法,供热企业通过一定的供热设施,将热量销售给用户,这个供热价格实行政府定价,首次定价时必须由物价部门审批,其中,对于居民供热价格,制定和调整时,都须先举行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
物价部门介绍,供热价格由三方面组成:供热成本、税金和利润,其中,企业供热过程中产生的燃料费、电费、水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等,都属于供热成本。企业的利润必须合理,如果因燃料价格下跌,供热企业利润明显过高,物价部门会直接提出降价方案。
目前,武汉一些小区实行了集中供暖,包括融侨华府、欧林湾、华润凤凰城、友谊国际、星海虹城、锦绣江南、东湖一号等,多是高端小区,这些小区的供热价格有两种计费方式,按照面积计取和按表计量,去年冬季采暖,前者热价为25.5元/平方米/采暖季(3个月);后者热价为0.33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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