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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价旅游”骗熟人 假导游落网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9-11 06: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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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晨报讯(记者柯美学 通讯员付静宜 吴茜)伪造旅行社旅游合同、公章,以每位1100元超低价组团游“新马泰”,骗取17名亲朋好友2万余元钱。近日,这名假导游被江汉区人民检察院被批准逮捕。

  这名假导游姓陈,刚满20岁。检察院指控说,去年12月,经朋友介绍,小陈认识了家住武昌区的谢女士。他自称是国旅中华路门店的员工,要组团去泰国旅游,“如果能组团,她们母女的泰国之旅可以免费。”

  随后,谢女士又介绍表妹入团。

  1月11日,小陈告诉谢女士,说行程有变,原来的泰国6日游改为新马泰10日游,“不能完全免费,母女要各交1100元团费”。谢女士交了2200元,其表妹交了1100元。

  小陈以同样的手法,又分别与家住硚口的亲戚周女士和同事,签订新马泰10日游的合同,收取了3000元钱小陈承诺,当月25日出机票,并提供了一个航班号。

  不料,周女士通过网上查询发现该航班目的地是广州。她打电话到中国旅行社,查到武汉总部地址。该旅行社负责人说,小陈不是他们公司员工,合同、公章为伪造。武汉中国旅行社立即报警。

  今年7月,武汉公安局水上分局将小陈抓捕,审讯发现小陈以此手段骗了17名“三分熟”的游客,涉案金额21820元。

  近日,江汉区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了假导游小陈。

  律师说法江汉区检察院检察官说,旅游社组团开展行程,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是种正规、合法的商务合同。任何一方以虚假、欺诈的方式敛财,不履行合同,属于合同诈骗行为。

  本案中,小陈的旅游价格,远低于运营的成本,以此吸引游客上钩。另外,小陈专门挑选“熟人”下手,以为他们不会因小钱报案,不料还是落入了法网。

责编: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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