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频道 收起频道

妻子红杏出墙暗中偷改房产证 丈夫输掉官司再赔20万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9-16 10:00 来源:
【字体:

(武汉晨报)

  

 

  漫画何东瑞

  首席记者陈勇

  红杏出墙,离婚反要分丈夫买的房子;14年前父亲将房子过户给他,如今拆迁,3兄弟提出异议;15万装修婚房,离婚后想要回……

  昨日,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曾长明做客本报,接听律师热线,解决读者法律咨询,引来众多尖板眼房产官司咨询电话。

  城中村还建房竟会充公?

  丈夫在城中村有一套还建房,怎样过户到自己的名字才受法律保护?昨日下午2点,手机尾号为4D的杨女士打进本报律师热线,咨询一个“尖板眼”的问题。

  杨女士是外地人,几年前嫁到武汉,丈夫有一套城中村的还建房。几天前,她听闺蜜说,城中村的还建房是小产权房,如果丈夫“走了”,作为外来户的她没权继承,村里有权收回去,因此这些房子上溯几代,都是村集体的房子。听到这个消息,她大吃一惊,连忙让丈夫写下转让协议,将房子过到她的名下,这样就可以两人共享房产。

  杨女士拿到丈夫的转让协议没几天,闺蜜又说,两人私下协议,不算数,必须有村干部“公证”。于是,她又找来村干部在协议上签名“公证”。可谁知“公证”完后,闺蜜说,这样也不行,还要盖村里的公章才行。

  这份房产转让协议怎样做才有法律效力?被闺蜜嘴晕了头的杨女士听说武汉晨报开通律师热线,解答读者咨询,立即拔打了热线电话请教高招。

  曾长明律师建议杨女士,拿着房产转让协议书,带上老公和村干部到公证处去公证。经过公证的协议,不会有真假、权限争议,受到法律保护。

  花15万冤枉装修婚前房

  结婚装修房子,自己出了15万元,离婚时,因房子是丈夫婚前买的,自己可能血本无归。昨日下午2点,正在闹离婚的李晶(化名)打电话向律师咨询,她的付出还能讨回来吗?

  李晶家住汉口,是一家公司的白领。两年前经人介绍与王亮结婚。婚前,王亮买有一套未装修的房子,结婚时,李晶拿出自己攒的15万元积蓄装修了房子。王亮为此将房产证加上李晶的名字。

  婚后不久,两人因性格不合矛盾不断。今年初,王亮提出离婚,让李晶卷行李回娘家,他的理由是,按《新婚姻法》规定,婚前房产,配偶没份,无论事后房产证加不加名字。李晶查看法条,确有这样的规定。“那你应该还我出的15万元装修费才对。”李晶找到王亮理论,王亮不理,让李晶法庭上见,李晶拿他没办法。

  在同情李晶遭遇的同时,曾长明律师认为,李晶的15万元装修费还是能追回来的。

  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婚后夫妻俩不共有,但离婚时不拥有房产的一方可根据婚姻长短,贡献大小分割其增值部分。如王亮的房子因李晶拿出的15万元装修,房产因此有了增值,就应该从一部分中拿出一些补偿给李晶。

一周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