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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车窗抛物被立案 属车主或面临强制执行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9-25 07:5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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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讯(见习记者鞠頔 通讯员叶志卫 叶火生 金辉)昨日,针对市城管委申请强制执行的一起车窗抛物拒交罚款案件,江岸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待认定事实、下达准予强制执行裁定书后,将移交执行局强制执行。市城管委人士介绍,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8月下旬,市城管委依法律程序,向首批20个尚未接受“车窗抛物”处罚的单位、个人邮寄出《强制执行催告书》。9月13日,市城管委对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向江岸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目前只有一位车号为鄂AN8730的车主仍不接受处罚。监控视频显示:去年10月17日17时16分57秒,车号鄂AN8730的白色爱丽舍轿车停在汉口中山大道六渡桥路口等红灯,驾驶位身穿灰绿色毛衣的男子将一白色物体抛出车外。

  昨日,记者联系上当事人范某,他承认是该车车主,但不清楚“车窗抛物”,也没人通知过他缴纳罚款。车窗抛物专班负责人表示邮寄的《强制执行催告书》已被其本人签收,前后给范某打过10多次电话。

  江岸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夏胜介绍,对于拒不接受处罚的当事人,法院将依法立案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下达准予强制执行裁定书,并移交执行局进行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有能力但仍拒绝接受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或被判拒不执行裁定罪。

  自去年10月实行“车窗抛物”有奖举报至今,市城管委共接到举报2155件,已认定的有效举报768件,目前仍有633人未接受处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车窗抛物”立案显示出武汉整治陋习的决心,下一步还将与交管部门联合执法,拒不接受处罚的当事车辆年审不予通过。

责编: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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