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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做实休假权再谈黄金周存废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10-09 07:3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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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评论员 杨于泽)刚刚过去的“十一”长假,完成了一次“黄金周”弊端的大暴露。它实际上是一场将数亿人卷入的旅游疲劳战,人们因为堵车而将大量时间花在路上,即便是到了景区,也是花钱买罪受。国民休假的“黄金周”模式,又一次面临存废之争。

  “黄金周”现在只剩“十一”和春节2个长假,此前我国已取消“五一”长假,“五一”与元旦同为小长假,但“黄金周”模式没有本质改变。这是一种全民统一休假安排,是在上世纪末东南亚金融危机背景下,政府为刺激消费、促进旅游业发展而制定的政策。应该说,其着眼点主要不是国民的休假,而是拉动内需。

  把“黄金周”说得一无是处是不公允的,出门旅游,虽然累并花钱,但表面上毕竟是自主选择的结果。从经济上说,“黄金周”安排,经济效益明显。以2012年国庆节和中秋节叠合的8天长假为例,各地旅游接待3.62亿人次,旅游收入1800亿元。

  但只统计旅游收入,而忽视问题的复杂性,其实是陷入了更大的片面性。中国有13亿人口,全民统一休假,实际上是将举国的交通、食宿、景区接待、安全等服务能力推向极限,造成供求关系的巨大波动,导致诸多乱像。也有经济学家测算,每一个长假前后的劳动低效损失,加上假期消费品质降低、环境污染等隐性成本,损失也不小。

  虽然“黄金周”模式鼓励人们旅游,可是并无强制性,几亿人不约而同地“花钱买罪受”,恰恰说明劳动者休假机会的稀缺。正因为平时没有休假机会,大家才会抓住全民统一休假的机会不放,飞蛾扑火。如果说这是一种无奈,则不能休假是国民更大的一种无奈,人们只是尝试用一种无奈替换另一种无奈,隐约透出的正是对休假权的呼唤。

  解决的办法,是容易看到的,那就是带薪休假权的落实,从法律上落实休假权,政府监督权利落实情况,每个人、每个家庭具体如何休假,由他们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国民休假,我国并不缺少制度安排,比如《劳动法》就明确规定了“带薪休假”制度。这就出现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理想是人们享有带薪休假权,可以自由选择休假,合理安排出游,错开高峰,提高休假质量。现实却是,如果没有强制的黄金周统一休假,人们能不能享受一个漫长的假期,和家人共同出游共享天伦?

  从黄金周的人流爆棚来看,虽然有诸多麻烦、不满和抱怨,毕竟还是有了一个较长的假期,可以和家人出游。如果没有黄金周,恐怕这样低质量的休闲都成问题。也就是说,人们抱怨黄金周,但还是渴望黄金周。取消黄金周容易,落实休假权则要难得多。

  讨论黄金周存废,需要认识到这样的复杂性,看到背后的无奈。如何把国民的休假权从纸上落到地上,是解决黄金周问题的关键。

责编: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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