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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子女私了获赔 律师称不划算众人又上告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10-15 15:3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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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天金报)父亲在工地上班意外去世,儿子们签好了合约准备私了,但因律师表示赔偿金过低,决定再向工地所在的建筑公司索赔。法院审理后,对巴某子女的行为不予支持,驳回诉讼请求。

  2011年初,某建筑公司下属还建社区项目部经理罗某聘请了巴某担任楼栋负责人,双方口头协议了相关事项,并未签合同。

  8月,巴某在该小区进行放线工作时突然昏迷不醒,被送至医院治疗,当天下午病危。事发后,巴某四个儿子找到建筑公司,向该公司借了5万元,作为父亲的抢救费。

  2011年11月,在办理好父亲的后事后,巴某的儿子巴云和巴新找到了建筑公司,商量赔偿事宜。双方协商由建筑公司支付8万元赔偿金,巴云等人收到钱后,不得去有关部门投诉起诉。当天,建筑公司支付了8万元,并签订了协议。

  2011年年底,巴某的小儿子咨询律师后,律师觉得建筑公司赔偿的金额过低。于是,几人又找到该建筑公司,要求另行赔偿。由于一直无法协商,众人一纸诉状将该建筑公司告上了法庭,再次索要8万元赔偿。

  法官说法

  本案中,巴云、巴新已与被告公司签订协议,8万元了结此事,虽然另两人未在协议上签字,但他们并非不知情,更未提出异议。巴云等人数次向被告公司协商借钱,被告公司有理由相信,巴云、巴新代表另两人签订合约。这四人以及被告公司对各自权利的处分,合理有效。被告公司已向巴云等人支付了8万元,履行了协议的义务。

责编:牛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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